究竟是"银行理财"还是"员工理财"
2012-12-13   作者:赵勇(江苏 职员)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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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华市10多位村民1200万元拆迁征地补偿款,用来购买工行“理财产品”,不料资金遭易手和冻结,转入工行前客户经理控制,至今仍有400万元款项未追回。工行金华商城支行则向记者回应称,银行从未发售过涉案的“理财产品”,一切都是前工作人员背着工行私自进行的。(12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
  从报道来看,客户经理在向村民推荐理财产品时,其身份是银行员工,正是基于这样的身份,村民才会相信这个客户经理。换言之,如果不是银行员工,村民不可能把上千万资金交给某个个人去理财。从这个意义而言,银行应该承担一定责任,而不是把“皮球”踢给前员工。
  而且,银行对其员工缺少应有监管,导致了严重后果,银行岂能逃脱责任?再说,银行向自己的前员工追讨资金的能力,也远远比几个村民强。因此,不论从那个角度来说,金华商城支行都不应该认为是前员工“私售”行为。
  尽管这起理财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调查处理,最终由司法机关判定。但无论是银行方面还是监管方面,以及投资人,都应该进行反思,不仅要反思自己的责任,更要反思大环境,即中国理财市场究竟是否健康,或者说,究竟有哪些顽疾。
  中国居民储蓄率全球第一,不少公众手里有“余钱”需要理财,银行等理财机构也以“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等口号诱惑公众购买理财产品。然而,在理财市场蓬勃发展的表象背后,却是金融监管滞后,就连主管部门也承认“部分理财产品运作不规范”。
  部分理财产品运作不规范,银行方面存在不当宣传、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诉处理不及时、内控管理不严等问题。而在监管方面,尽管有关方面出台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又出台了各种“必杀令”,比如,严禁通过发行短期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规避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套利。但坦率地说,问题仍不少,监管政策经常在问题出现后才出台相应措施去修补漏洞,而不是进行提前设防。有专家指出,银行代客户理财的本质问题是制度错位的问题,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必须从几起理财事件吸取教训,进行深层改革。
  毫无疑问,类似的理财事件,都与银行失职有关,但银行却在推卸责任。这说明,银行的责任还不够明确,如果银行责任不明确,公众不免就要发问:今天银行代理的诸多理财产品,究竟是“银行理财”还是“员工理财”?如何保证公众面对的不是“员工理财”、“违法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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