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猕猴成为公务消费的盘中餐
2012-11-29   作者:胡印斌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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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记者日前在江西省资溪县采访时发现,有三名盗猎者在国有林场猎杀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猕猴,林区管理人员竟无人出面阻止。当地一些餐馆、酒楼,也偷偷宰杀和出售猕猴。一家叫“珍味农家乐”的餐厅挂着抚州市公务消费定点商家的牌子,据店老板介绍,这个牌子是当地三公消费办公室颁发的。(《焦点访谈》11月27日)
  一枪一只猕猴,枪口的青烟尚未完全散去,盗猎者又在忙着寻觅下一个目标了。透过央视的镜头,公众甚至看到了盗猎者言笑晏晏的嘴脸。从可可西里的藏羚羊,到迁徙途中的东方白鹳,还有更多的野生动物,都是在这种“轻松”甚至“愉悦”的氛围中被狙杀的。人性对于他者的残忍,莫此为甚。很多人颇为不解,猎杀动物至于那么快乐和轻松吗?
  答案或许只能是利益的驱使。在盗猎者眼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猕猴不过是抢手的商品、或者是一叠叠可以量化的钞票而已。盗猎者包括经营野味的餐厅老板,都是消费野生动物这一利益链条上一个个具体的环节。只要终端的消费需求存在,这一链条自然就会正常运行。特别是,当公务消费张开了饕餮巨口,予取予求,则猕猴只能成为盘中美味。
  因为,公务消费往往具有刚性需求的特点,很少受到物价上涨、财政紧缩的影响。这种刚性,既可以支撑野生动物消费的长期性和连贯性,确保猎杀者的“生意”不愁销路;也能带动其他消费群体跟风学样,大啖特啖。一个地方,一旦官场上流行吃野味吃猕猴,很快就会成为地方上群起效仿的风尚,似乎连跟风的人也跟着高尚、高贵起来。
  以资溪县“珍味农家乐”餐厅而言,公务消费定点何以会亲睐这家小小的农家乐?估计这里的猕猴等野味,是不小的诱惑。而承担类似接待任务的餐厅不在少数,挂牌云云也并不鲜见。
  公务消费还具有追逐新鲜刺激的特点。公款吃喝一路走来,早已走过温饱阶段,而进入到求新求异阶段。其中,“特色”就显得异常重要。一般的食材,尽管也能精心烹制,也能感受到舌尖上的愉悦,但如果能吃到国家严禁食用的野生动物特别是保护动物,似乎更“有特色”、“上档次”。
  类似的消费野生动物,在很多地方其实早已存在,并成为官场上尽人皆知的秘密。老虎、豹子、野猪、大雁……那些饕餮巨口没有什么不敢吃的,也没有什么吃不到的。围绕着这种消费,猎杀者、加工者、消费者,分工协作,也形成了一条条完整的利益链。资溪县一家餐馆老板就说,他的店开了十几年,一直顺顺当当,这些年吃掉的猕猴当不在少数。
  有多少猕猴成为公务消费的盘中餐?这样的追问不免让人心情沉重。可见,仅仅立足于打击盗猎者,处罚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饮企业,还远远不够。只要这类消费行为存在,则供给将不绝如缕。而治理消费,首要的就是约束公权力,不使公务消费猕猴等野生动物的行为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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