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税差异化征收是利好
2012-10-30   作者:张炜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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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传出消息称,为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鼓励长期投资,有关部门正研究个人股息红利税按持股期限实行差异化征收的政策。
  股息红利税减免的市场呼声一直很高,多数观点认为应该完全减免。在以往举行的全国两会上,也多次有代表和委员提出红利税征收的不合理性。而完全取消红利税在现阶段难以取得共识,今年以来,有专家建议把红利税税率与持股期限挂钩。
  从此次披露的消息来看,将按持股期限不同,分段实行差异化税率:分为1个月以内、1个月至12个月、12个月以上三个时段。其中,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将执行国家法定的税率,不再实行减半征收的政策。持股期限12个月以上的,税率将大幅度降低。
  较之此前专家建议把持股1年作为差异化税收优惠的起点,目前透露的这个方案更体现出对价值投资的引导。
  首先,1个月以内持股期限的不再实行减半征收政策,意味着该部分短线投资的红利税不减反增,将由目前减半征收的10%变为法定征收的20%。在红利税减免呼声很高的市场背景下,1个月以内持股不再实行减半征收优惠,从政策上体现出对超短线投资的不鼓励。
  其次,差异化征收的时段划分更适合A股市场特点,有助于整体降低红利税税负。A股市场上的投资普遍存在短期化特征,机构也忙于几个月持股的“炒短”,持股期限超过1年或2年以上的投资者不占多数。放低享受优惠待遇的持股期限门槛,可让更多投资者获得减税实惠。同时,拉开1个月以内及1年以上的税收差异,可体现出对长期投资的引导。
  目前公布的方案设想,没有具体透露持股12个月以上的红利税的具体税率,只是强调“税率将大幅度降低”。需要看到的是,现行的红利税实际征收比例为10%,可进一步优惠的空间不大。
  为了突出投资成本的下降,既然是大幅度降低,就该对三档中持股12个月以上的,给予免缴红利税的优惠待遇。管理层鼓励中长期投资,致力于引入长期资金,若持股12个月以上免缴红利税,可进一步凸显政策引导。
  对这部分投资者来说,投资蓝筹股获得的股息率有望得到提高。例如,以中国银行29日2.72元的股价计算,2011年每10股税前分红1.55元,减半缴税的回报率为5.13%。若持股1年以上免缴红利税,回报率将提高至5.70%。
  有人担心,持股1个月以内的A股投资者数量远多于持股1年以上的,该部分群体的红利税不减反增,或使得红利税调整由利好变成利空。当前市场关注印花税能否降低,希望引入T+0交易,这些都体现出对提高股市交易活跃度的期盼,而若1个月以内持股不再享有红利税减半优惠,会起到相反的市场效果。
  其实,红利税不同于印花税,不是每笔交易都涉及到。多数国内上市公司1年现金分红1次,有的“铁公鸡”几年不分红,由红利税调整导致的短线交易成本上升有限。对短线投资来说,更看重追涨杀跌可获取的股票差价,甚至对现金分红本身不会过多关注。
  29日,沪深股市双双下跌,上证指数收盘跌0.35%。不过,这主要是由于弱市的惯性下跌,不能看作市场对红利税差异化征收的 “用脚投票”。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不可能单靠红利税差异化征收来实现。更多引入长期资金,力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遏制短线投机炒作以及严格退市制度等,都旨在形成价值投资理性投资。
  然而,“炒短”目前仍具有相当的投机诱惑,蓝筹股的价值投资也有待变成赚钱效应。这意味着红利税差异化征收,能否促成高分红公司受关注,还有一个投资理念取得共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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