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彻底免征红利税
2012-10-29   作者:周科竞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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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报道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差异化征收红利税,本栏认为,差异化征收对于A股是重大利好,但如果能够彻底免征,将会更加鼓舞人心。
  本栏曾在9月10日《应该差异化收取红利税》文中提到,应向中小投资者根据持股时间免征红利税,以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日前管理层果真研究按照持股时间设置红利税减免方案,暂定持股满1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现行10%税率征收,持股满1年的按照更优惠的税率征收,持股不满1个月的不享受红利税减免,按照20%的税率征收。
  这种征收红利税的方法有两大好处,一是鼓励投资者长期持股,不频繁交易,以收取上市公司红利为盈利方法;二是对长期套牢不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时减少税收负担。不过管理层此次制定的差异化方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对于持股不足1个月的投资者事实上增加了税负负担,与本栏建议的减免税赋有所出入。这一变化将会对上市公司分红除权前的走势产生较大影响。
  假如股价3.8元的工商银行推出每股分红0.3元,除权后的价格应该是3.5元,但如果投资者在除权前买入将需要支付每股0.06元的红利税,而在1个月内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又因为想躲避红利税而努力卖出持股,此时工商银行的股价就会出现从3.8元向3.74元下跌的趋势,结果导致工商银行股价出现异动。
  本栏认为,差异化收取红利税,应该在现行标准上对一部分投资者减免税,而非对一部分投资者增税,根据A股市场的投资者交易状况,持股在1个月之内的投资者远远要多于持股1年以上的投资者。如果对持股1年以上的投资者减税同时对持股不满1个月的投资者增税,那么事实上投资者的红利税负担不仅没有减轻,反而还有所加重,这对于扶持股市长期向上,鼓励上市公司多进行现金分红,具有不利的影响。
  其实,如果管理层能够再下更大的决心,干脆暂免征收上市公司红利税,让投资者可以享受完全免税的现金红利,那么投资者将会更愿意促成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这对于投资者长期持股将有更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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