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房价,消除道德风险更重要
2012-10-29   作者:证券时报评论员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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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五(10月26日),当大多数香港市民下班返家准备欢度周末的时候,香港特区政府通过媒体宣布了一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新政策。新政策规定,所有非本地居民、所有本地及外地公司在香港买楼,都需要支付15%的“买家印花税”;同时,如果买房之后三年内把房子出手,还需要支付一笔10%到20%不等的额外印花税。这是2010年11月推出5%额外印花税政策之后,政府再一次以更大力度的税收政策来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2008年美国金融海啸爆发以来,美联储实施极度宽松的非常规货币政策,意图提振美国的消费和投资,这些举措在美国本土起效甚慢,效果不是很明显,但却给万里之外弹丸之地的香港带来了资产泡沫的压力。由于实行联系汇率制,香港没有自己的货币政策,只能跟随美元长期实行零利率,按揭利率也一直保持在2%-3%的罕见低位,考虑到通胀因素,住房按揭贷款处于负成本状态。低利率吸引了各路资金投资香港房地产市场,导致房价持续上涨,一些有自住需求的本地市民也在担心永远“搭不上车”的恐慌心理下入市,多股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就是市场牛气十足,房价去年中期首次突破1997年上一次泡沫破裂前的峰值,创下历史新高。今年初以来,楼市的涨幅丝毫不见放缓,近期美联储推出的第三轮货币量化宽松政策(QE3)以及将低利率保持到2015年的承诺,更是让房价易涨难跌。据统计,金融危机爆发至今,香港楼市已累计上涨了60%-70%。
  房价的持续上涨,加大了香港本地居民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在这种背景下,香港政府不得不出手抑制房价,先后推出额外印花税、降低按揭比例,增加中长期供应等措施,但这些措施要么力度有限,要么远水救不了近火,未能遏制房价的进一步上涨。此次新政策,除上调额外印花税外,还推出了针对非本地居民的“买家印花税”,考虑到近年非本地居民的购房比率在20%以上,这一措施对控制房价进一步上升应该会有明显效果。
  长期以来,香港以自由开放的自由港形象示人,连续18年荣登全球经济自由度指数榜首。对于实行二元制住房体制的香港来说,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干预一直十分谨慎,前任特首曾荫权就曾表示,不到绝境不会限制非居民购房,但在持续攀升的房价面前,香港政府的态度发生转变,政府官员除了不断提示未来低利率环境逆转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还表达了住房市场应立足于居民自住需求的观点。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更是直言,如果市场继续与经济基调背道而驰,为维护民生和金融稳定,政府会毫不犹疑地再推出强而有力的措施。可见,对住房市场的干预已成为政府施政的一个重要内容。
  香港政府对待住房市场的态度变化以及抑制房价的政策,可以给中国内地带来若干启示和借鉴。
  首先,所谓绝对自由的市场并不存在,有限的干预是不得已的行为。在某些约束环境下,市场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政府不得不对市场作出某种程度的干预。按理说,香港有将近一半人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屋中,住房市场就可以完全交由市场去调节。但住房是居民基本保障,加上中国传统文化对拥有住房产权有强烈偏好,住房市场不只是关于一半香港人的事,而是关于所有香港人的大事。
  由于香港与美国经济周期不同步,而联系汇率制又使香港失去独立货币政策,结果形成了只要美国经济不好,香港房价就要上涨的奇特现象。同时,随着内地个人财富的膨胀,越来越多的内地人涌向香港买房,哪怕内地只有百万分之一的人进入香港房地产市场,小型经济体的香港都会随时受不了。在这种特殊环境下,任由市场全部敞开,自由运行,高房价会成为一项严重的社会问题,干预是不得不为之的事。
  其次,如果拥有独立货币政策,它就应该成为楼市稳定的主要工具。香港近20年来的房地产市场的巨幅波动,背后都对应着特定的货币环境,房价狂涨阶段对应着宽松货币政策和通胀预期,房价暴跌阶段对应着高利率和通缩,这为我们提供了货币与房价关系的有说服力的案例,因此,抑制房价就要抓住货币这个牛鼻子。香港由于没有独立的货币政策,故而只能迫不得已地采取这种扭曲性较大且效果相对较差的干预手段。而内地拥有相对独立的货币政策,理应成为抑制房价的核心工具,但过往我们却在房价上涨的原因上争论不休,夸大了结构性因素影响,陷入误区,这是值得反思的。
  第三,与有形之手的调控相比,消除道德风险更为重要。住房的资产属性决定了即便运用有形之手来调节,也总是很难处于理想的平稳状态,波动甚至巨大的波动是难免的。有时,与其刻意地追求无法实现的目标,不如在消除道德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金融体系的风险防范,其余尽量发挥市场作用。政府有义务暗示或明示市场参与者,一旦资产泡沫破裂政府不会出手相救。1997年香港地产泡沫破裂后,房价暴跌,最高时有10余万户家庭陷入负资产,买者自负原则决定政府不会特别为这些人做些什么。如果做到泡沫破裂时不施救,我们就很难指责投机和上涨是不道德的;如果参与者分享收益,泡沫破裂成本由社会承担,那么即使有形之手成功压低房价,我们也没有理由欢呼。这一原则,香港过去贯彻得相对较好,它也应该适用于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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