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制度应尽快建立
2012-10-09   作者:李允峰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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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对证券市场的发展作出了安排,其中的亮点是首次提及“探索建立优先股制度”。
  金融改革“十二五”规划把建立优先股制度作为重要的内容,这令人眼前一亮,更让投资者期待。毕竟,股市已经低迷很久,一方面是大量中小企业急需融资,另一方面股市却持续低迷,投资者亏损累累,这显然既不利于融资,也不利于投资。目前的股市功能,已经沦落为大小限售股的提款机,漫天盖地的限售股一次次冲击着市场有限的存量资金。A股市场,上市公司更在意的是先上市再说,上市之后能够给公司带来更大利益的是限售股的减持和再融资。
  优先股制度最大的好处就是化解了限售股的上市流通问题,一旦限售股成为优先股,那么证券市场成为少数人的“造富机器”和多数投资者的“财富绞肉机”这个困扰人们的难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所谓优先股,就是指在股利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上有比普通股优先的权利,在享有这些优先权利的同时,优先股同时要放弃一些其他的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公司治理不享有表决权。一般在公司发行优先股时,会在每股优先股上约定固定的股利,每年不论公司经营业绩如何,公司都需要按照此约定的股利向持有优先股的股东派发红利。如果能够建立优先股制度,将大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全部或者部分转换为优先股,同时把战略投资者的持股转为优先股,显然有利于减轻限售股套现带给市场的冲击和源源不断的伤害。
  目前,国内股市尽管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但国内新股发行体制中,限售股比例过高问题一直存在,大股东一股独大问题并没有解决。在新上市的公司中,25%的股份为流通股,甚至有的公司这个比例只有10%。管理层一直鼓励上市公司分红,但这种股权结构下分红不能起到提升股市吸引力的作用。我们假设上市公司分红1个亿,由于限售股大股东比例过高,75%甚至90%的分红进入了大股东和限售股股东的腰包,这种分红其实是给上市公司“抽血”,有助大股东迅速收回成本,而且博得慷慨分红的美誉,再得再融资的绿色通道,难言会提升投资者的信心。
  如果建立优先股制度,战略投资者或者长期投资者可以购买优先股,享受公司的分红。在海外市场就是如此,股神巴菲特所持有的股份有很大比例就是优先股。优先股有利于投资者分享上市公司的红利,而且彻底解决了上市流通的冲击问题。不仅如此,许多上市公司急于再融资,也可以通过发行优先股的方式来解决,同样能够为上市公司解决融资难题。
  至于上市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投资者担心没有表决权和投票权,会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大股东对投资者伤害,这个问题不用担忧,海外成熟市场早已经有对策。如果上市公司一定期限内不分红,优先股的投票权和决策权是可以复活的,复活之后投资者可以发起分红议案,召开股东大会,对分红方案进行表决。对优先股的复活期限不少国家规定是1年到3年,国内为了促进上市公司分红,可以采取1年复活的做法。
  优先股制度是一项多赢的制度,既能让市场健康走牛,也能促进上市公司融资,还能让A股市场变成投资者的福地。管理层应该尽早修改《公司法》,对优先股的权利内容规则,创设、变更及消灭优先股的程序规则,以及维护优先股的权益内容进行补充,消除推出优先股的法律障碍。应该尽早着手调研、修改《公司法》,将优先股制度正式引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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