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绕不开农地金融创新
2012-09-24   作者:曹凤岐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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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城乡差距非常之大、“三农”问题也尤为突出。所谓“三农问题”,首先是以农民问题为核心,当前表现为农民收入低,增收难,社会保障差,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大;其次是农村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面貌落后,现代化水平低;最后是农业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种田不赚钱,产业化程度还不高。
  近年来,大家都在讨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也认识到城镇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由之路。城镇化可以扩大内需、可以消化过剩产能、可以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城镇化将在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扮演重要角色。
  简单说来,城镇化的过程就是把农村变成城镇、把农民变成市民的过程。这样我们就可以解决医疗问题、劳保福利问题、教育公共设施等问题,我们会建很多的房子,水泥、钢材过剩也会解决,并且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
  可见,以城乡统筹发展为核心的城镇化过程中必将冲击到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和农地制度。首先,建设中小城镇必须要大力建设基础公共设施,要大量地建设居民用房,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我们获得资金的途径主要依靠财政,但是现在我国的财政职能逐步转向公共财政,不可能再拿很多的财政资金去拉动投资。而且前些年所谓房地产、公共设施完全靠土地财政,实际上这条路已经走到了尽头,是不可持续的。不说公共设施建设,仅就保障房而言,“十二五”期间建3600万套保障房,需要6至7万亿的资金投入,这一大笔巨额资金的投入显然不是单靠财政能解决的,更需要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
  第二,长期以来,金融服务尤其是信贷服务的缺乏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广大的低收入贫困农户长期得不到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和支持。而且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大量的“农民工”失业返乡,他们对于创业资金的需求更加凸显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改革现行农村金融制度、建立多层次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无疑也将成为必然之举措。
  第三,改革开放之初推行的中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制是非常伟大的进步,但土地分散经营与农业现代化是格格不入的,因为分散经营很难大规模的使用机器,很难产业化,产前产后合作都很难展开,抗风险能力很差。小农经济环境下,农户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低,产出十分有限,没有发展后劲,仅能解决温饱问题。而在城镇化过程中,必然将涉及把土地、山林集中起来由少数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来经营,准许农民用土地入股或土地转让等方式获得财产收入,同时还到经营者的农场或企业中去劳动、挣工资、做产业工人,或者是进城落户做可享受到医疗、住房、养老等待遇的工人。因此,围绕着农地使用权的资本化,改革现行农地制度,发展农地金融,也将是城镇化进程中的重大配套改革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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