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价格欺诈恐“罚”而难“惩”
2012-09-06   作者:王聃  来源:大河报
 
【字号
  8月中旬,京东、国美、苏宁三大电商发起价格战,引发舆论争议。发改委价监局初步调查认为,价格战过程中,有电商的促销宣传行为涉嫌虚构原价、欺诈消费者。发改委将对此行为依法惩处,但目前还未有具体结论及罚款数额。
  将依法惩处电商价格欺诈的消息,已足以慰藉此前太多由兴奋到失望乃至愤怒的消费者。8月消费疲软,此时三大电商巨头摆下擂台,或放言“价格永远低于对方1元”,或营造出割肉以回报消费者的“义卖”气氛,拼价的姿态与力度十足,消费者踊跃购买,结果却发现不仅降价力度有限,许多商品价格不降反升,甚至出现低价低质的现象。鹬蚌相争,消费者并非得利,甚至被欺骗。此种价格战不是欺诈又是什么?
  理性市场中,价格战是应该存在某些价值底线的,这也正是《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网店信用评价指标》等基本价格法规的规则指向。电商价格混战之下,发改委的即将严厉处罚的声音,值得肯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它更体现出了价格主管部门对违法举措的“不能容忍”。即便虚拟的网络电子交易,即便价格欺诈是以相对隐蔽的方式进行的,但只要越了法规的雷池,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代价。只是,重罚之下,电商的价格欺诈行为就不会重演了吗?或者,仅依靠罚款手段就能令电商敬畏于规则之前吗?
  答案多半是否定的。原因在于,看似诱惑十足实则行欺诈之实的价格战之所以会出现,本质上不过是电商巨头们的“不得已之举”。不必否定,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发展已有多年,且方兴未艾,但它的整体行业水准依旧较低端。论实际盈利,它的“毛利率”低得惊人,一组在网上热传的数据是,几大电商巨头毛利率7%左右,远低于国外20%的平均数。论发展模式,它更看重的是降低成本而不是创造差异性价值。低毛利率和简单的盈利模式相叠加,自然很容易让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成为电商巨头的不二选择。而价格战,显然是打败资金链很容易断裂竞争对手的自然选择。
  发改委的价格惩处是行政手段,电商巨头们的价格战是不完善市场的衍生品,行政之手无法直接干预市场,它也无法从根本上消弭价格战与价格欺诈产生的深层根源,电商价格欺诈注定“罚”而难“惩”。我甚至觉得,参与价格欺诈的电商巨头并非不知此种行为之违法性质,甚至他们早已经估算好了可能面临的处罚与结局。这其实是不难算清的经济账:与可能最多50万元的行政处罚额度比起来,价格欺诈不仅带来的收益更多,还有打垮竞争对手的机会。被逐利目标驱使的电商们自然会选择后者。
  依法行政永远是值得肯定的事情,不过,对于电商价格战,确实需要更宏大的观察视野去深度探讨。否则,罚款虽能慰藉消费者之心,却依旧无法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电商大战受查处警示商业炒作有底线 2012-09-06
· 丢失规则的电商竞争是伪竞争 2012-09-06
· 电商时代看着很近其实还远 2012-09-05
· “去电器化”能否改写零售格局? 2012-09-05
· 合肥打造新兴电商产业集群 2012-09-04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