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门槛太低
2012-08-20   作者:皮海洲(湖北投资公司总监)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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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海洲

  新闻背景:8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引导和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分红机制。《指引》要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需披露原因,分红比例不低于50%可获再融资、并购重组等“绿色通道”待遇。
  上交所为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特推出“绿色通道”待遇,可谓用心良苦。这一举措的出发点是好的,作为一种探索,也值得肯定。不过,从目前A股市场的投资环境来看,笔者担心“绿色通道”或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圈钱通道”。
  “绿色通道”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门槛太低,根据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投资者很有可能得不到多少回报,却要掏出更多的钱来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我们不妨来看看上交所为“绿色通道”设置的三项指标:
  一是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50%。对于试图再融资的公司来说,这颇有些“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的味道——为了实现再融资,出一回血又如何?哪怕上市公司每股盈利只有0.10元,分上个0.05元,对于投资者来说恐怕算不上什么高回报。更何况在目前的股本结构下,高分红的真正受益者是大股东,而不是公众投资者。
  二是现金红利与净资产之比。笔者认为这一指标并不是对投资回报的考核指标,实际意义不大。而且这个指标很容易实现,比如上市公司每股分红0.05元,公司净资产1元钱,二者之比5%,就可以满足“绿色通道”的要求了。
  至于第三项指标,则只不过是要求上市公司制定一个现金分红政策而已,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更成问题的是,在这种低门槛的情况下,上交所没有对上市公司再融资额度作出限制。这样一来,上市公司在迈过“绿色通道”门槛以后,完全可以狮子大开口,让投资者把吃了的分红重新吐出来,而且是数倍地吐出来。
  所以,建议上交所从三方面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条款:一是对现金分红至少要进行连续3年的考核,即现金分红比例连续3年不低于50%;二是用现金分红回报率代替红利与净资产之比,规定连续3年的现金分红回报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并且现金分红回报率取按发行价计算与按市价计算中的低者;三是把再融资(包括定增融资)金额与分红金额挂钩,规定上市公司向公众投资者进行再融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前次融资以来上市公司给予公众投资者现金分红总额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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