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公正分配重于扩大规模
2012-08-06   作者:魏文彪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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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表示,据初步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用实物方式解决了265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此外,通过货币补贴形式受益于住房保障计划的居民约有近450万户。二者合并计算约有3000多万户,如按三口之家计算,总共有近一亿人通过保障房解决了住房困难。
  受益于保障房计划的人口越多,表明我国保障房制度建设成效越大,无疑是一种好现象。但是,住建部相关官员有关总共有近一亿人通过保障房解决了住房困难的数据,还是在网上遭到了部分网友的质疑。有网友认为,按照最新统计数据,我国2011年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近一亿人通过保障房解决了住房困难,也就意味着七个城镇人口中就有一人从保障房计划中受益。而这样的数字与比例,与民众观察到的实际情况与切身感受无疑存在较大的差距。
  此外更为重要的是,当前不少地方的保障房都一定程度地存在分配不公现象,不在少数的非低收入家庭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了保障性住房。如有些富裕家庭本身有数套住房,还通过弄虚作假与行贿等手段获得了保障性住房,有些公职人员与政府官员本身有住房,还利用权力、动用关系分得了保障性住房。这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与家庭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保障住房之后自己并不居住,而是将其出租或出售以获取不当利益。由于有不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与家庭获得了保障房甚至是数套保障房,因此可能导致实际通过保障房受益的人口数量少于名义上受益人口的现象,这样一来,也就难免会有不少人质疑住建部公布的保障房受益人口数据的真实性了。
  需要看到的是,我国建立保障房制度的原本目的是为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而如果不在少数的非低收入家庭获得保障性住房,则必然会挤占低收入家庭原本可以获得的住房保障福利,从而背离建立保障房制度的初衷。而部分富裕家庭与公职人员本身拥有住房甚至是数套住房,还另外通过谋取保障房牟利,并由此而导致不少低收入家庭长期难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无疑也是一种有失社会公平的现象。同时,部分富裕家庭与公职人员本身有住房还通过谋取保障房获利,也容易导致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影响与妨碍社会和谐稳定的实现。正因为如此,可以说,维护与促进保障房分配领域的公平公正,相比单纯扩大保障房名义上的受益人口数量更为重要。
  要维护与促进保障房分配领域的公平公正,首先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对权力的制约机制,使那些掌握着保障房审核与分配权力的人,不能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其次,还应当进一步加大对于骗取保障房行为的法律惩处力度,对那些通过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保障房的人员,应当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各地还有必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房分配工作的透明度,真正让保障房分配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受到民众与社会各界的严格监督。唯有如此多管齐下,彻底杜绝保障房分配领域的不公现象,保障房制度建设才会真正惠及越来越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在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上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也只有这样,相关部门发布的包括受益于保障房人口数量在内相关统计数据,也才会获得更大的公信力,才会有更多的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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