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抵押借贷”惊现新型诈骗
2012-06-26   作者:付碧莲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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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银行信贷紧缩、贷款门槛限制的原因,一些急需资金的人开始向投资管理公司寻求贷款帮助,有的甚至向私人放贷者求助,孰料被精于此道的诈骗分子钻了空子,最后不仅贷款没有全部拿到手,有的甚至连房子也被偷偷卖了。
  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特大诈骗案,4名被告人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骗走了多名贷款者的财产和房屋。

  【案件经过】

  1977年出生的上海人王某和其女友卜某,两人因为经常吸毒而厮混在一起,在经济上也颇为拮据。一天,卜某在业务上认识了养猪专业户顾先生,顾因买饲料急需借款100万元,并愿意用他妹妹位于浦东南路上的一套房子作为抵押。
  得知这个消息,王某找到经常一起打游戏机的玩伴薛某,通过薛某介绍找来“枪手”蔡某,伪装成有钱的出资老板。
  2010年12月31日,蔡某被卜某等人带至公证处,与顾先生碰了头,并谈好由蔡某借给顾80万元,利息每月为借款总额的2%,借款期限为3个月。随后,蔡某便以出资人的身份与顾先生妹妹一家三口签订了委托公证,公证办好之后,卜某拿到了房子的产权证。
  半个月后,在王某的指挥下,蔡某以房东委托人的身份将房子以225万元的价格卖掉,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为避免顾先生产生怀疑,王某立即安排蔡某将50万元的现金“借”给了顾先生。得逞之后,顾先生再也联系不到他们。
  与此同时,王某和卜某还谋划着另一起骗钱的勾当。
  51岁的袁先生因有债务缠身,想用两套房子做抵押借点钱还债,剩下来的再用来做生意。得知袁先生有一笔12万元的债务急等着还,卜某为取得其信任,先拿出了12万元给袁先生还债。
  同时,二人帮袁先生找到了出资人阿喜,袁先生以房产抵押方式从阿喜处成功借得90万元,卜某便趁机向袁先生借钱,“反正你现在也不急着还钱了,不如先借我点钱调个头寸,我会帮你把借款的利息付掉的。”随后,袁先生竟将59万元转给卜某。卜某拿到钱后,便消声匿迹了。

  【法院判决】

  2011年6月,王某等4名案犯陆续被公安人员抓获。
  浦东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卜某、薛某、蔡某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王某、卜某在为袁先生办理借款过程中,骗取袁先生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对被告人王某、卜某应予两罪并罚。
  对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卜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3万元;被告人薛某、蔡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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