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公车拍卖的损失算谁的?
2012-06-04   作者:马涤明(职员)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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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上午,陕西榆林市20辆超标公车在榆林市人民大厦被公开拍卖,在被拍卖的20辆违规公车中,有三辆车起拍价超过50万元,原价98万元的一辆豪华违规公车因起拍价太高最终流拍,其余车辆共拍得555.9万余元。(6月3日中国网络电视台)
  拍卖超标公车,纠正违规,值得肯定,但是纠正行为不能掩盖违规责任与经济损失问题。车辆购入时原价98万元,第二轮拍卖价降至78万元仍流拍,这意味着最终卖出的价格可能继续降低,并且很多参加竞拍者的心理预期都是“超过原价的三分之二就不考虑”。这种情况下,粗略地估算,剔除折旧之后,拍掉的公车经济损失仍然不小,比如这台流拍的纯进口、原价98万元的越野车,损失至少在十几万元。这损失算谁的呢?
  榆林违规公车问题以及自纠自查情况,媒体已报道过很多次,但无非都是“严厉整治”、“查获封存”云云,从未有过一句“问责”的表态。当地纪委官员曾表示,“原因较复杂,治理难度不小”。但网民们对这种说法很不买账:是难度不小,还是决心不大?如果哪个部门买了超标车,部门领导就下课,不信还有“难度”。问题是监管上的容忍度太高了,监管如果习惯了容忍,那就什么事情上都有“难度”。
  “监管容忍”的原因或许比较复杂,应给予一些理解,然而,高达百万元的纯进口豪车居然被购进政府机关或国企,而处理上不过是一卖了之,似乎根本就不存在责任的概念,这容忍度是不是太高了?监管容忍的底线又在哪里?
  其实,民众疑问诸多,譬如榆林这些超标车购车资金从何而来?走没走预算?如果走了预算,如何通过审批的?拍卖掉的公车经济损失是否也在相关部门规划之内?如何避免还有这样的损失发生?这些问题如不交代清楚,只怕关于超标公车拍卖的损失问题也只会不了了之,处理违规公车的意义也就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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