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苍蝇”标准
2012-05-25   作者:勾犇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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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城市管理标准(试行)》规定公厕内苍蝇不多于3只。但记者调查发现,该标准未严格执行,南昌不少公厕苍蝇数量超标。此前,北京公厕管理服务标准规定公厕里苍蝇不得超过2只,引起热议。(5月24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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