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闹”妨害了房产商的降价权
2012-05-08   作者:吴闻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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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载,5月3日至5日,杭州市3天之内发生3起“房闹”事件,原因都是房价下跌,老业主认为自己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开发商拒绝补偿差价。据统计,今年以来,此类事件在杭州已经发生了近20起。5月4日晚,在宁波镇海保亿·丽景英郡楼盘,因不满开发商大幅度降价,约400名老业主堵在售楼处门口讨要说法,他们给开发商提出三种解决方案:赔钱、退房、不准降价。
  房价下跌,开发商降价,本是令人高兴的事,但很多老业主不高兴。老业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除非开发商售楼时与业主签订了保证房价不降的协议,否则这种所谓的“维权”就更像是无理取闹,不仅方式欠妥,还有违法之嫌。iPAD全球降价,难道之前购买iPAD的人都要找苹果公司打官司?
  买房就像购买其他商品一样,遵循的是平等、自愿原则,只要开发商当初明码标价、合法销售,之后无论涨价还是降价都不是什么价格欺诈行为,而是开发商的正当权利。买房之后房价上涨,那你就赚了,此时你不会把收益还给开发商;同理,买房之后房价下跌,那你就亏了,此时你也不能要求开发商补给你差价,或者要求他不降价。收益自持,风险自担,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公平性所在,你不可能只要收益而不承担风险,世上没有这等好事。
  其实,如果是购房自住,房价涨跌所导致的房产增值或贬值,并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只有那些将买房当作投资甚至意在炒房的人,才特别在意房价的涨跌。对此,不得不坦率直言:政府的楼市调控政策,打击的正是炒房行为,抑制的正是楼市投资行为,一些人正好撞到了枪口上。
  开发商降价遭到老业主的围攻和索赔,这种事情不时地发生,看来,楼市调控的阻力不仅来自一些地方政府、开发商、炒楼者,还来自一些老业主。楼市调控好不容易促使一些开发商降价,但他们又因顾忌一些老业主的胡搅蛮缠而不敢降价,这个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楼市变化中不应有无理“房闹”,保证开发商的“降价自主权”,也应该成为楼市调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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