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购经适房满5年可租售
2012-04-18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网
 

  保障性住房一旦能够以租售等形式在市场上流通,无论条件设置多么苛刻,都无法避免其成为牟利工具。当这些住房成为牟利工具,它们也就很难维持“保障”的秉性了。

  据新浪房产报道,4月17日,广州市财政局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发布《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收益分配管理规定》。《规定》对己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进行明确规定。2007年12月 18日后新购公有住房及经适房在持有5年后可卖可出租,需新购经适房5年后可租可出售 需缴纳80%土地收益。规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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