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会有阻力
2012-03-26   作者:冯兴元(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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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10年,政府就出台了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但是,政府忙于把公共资源投放到国有企业、国有大型项目和地方政府项目,银行系统也有同样的偏好,更乐于把信贷资金投放给三者,“新36条”基本被打入冷宫,一直没有执行。政府为了治理通货膨胀,采取严格的信贷控制,这一鞭子仍然落在了民营企业身上。最近各地爆发各种民间融资案,民间借贷利率高企,就与民营企业从正规金融部门融资难有关。
  政府目前已经下决心要重新落实这一条。发改委已经要求各部门在6月前推出各种实施办法。但估计在落实“新36条”过程中会遭遇巨大阻力。比如,牛气冲天的“两油”,其背后有发改委的支持,现在又涨价了。“两油”从最初控制进口、炼油和批发,到现在控制整个产业链,连零售都要自己控制,民营加油站或因所进油品价格偏高而被迫退出、被其收购,或者只能委身于它。以“两油”为代表的垄断国企,表面上欢迎民资参与,实际会为民资平等参与设置障碍。上述“委身”就是无平等参与可言。目前很多民企不得不依附于国企而生存。《反垄断法》中规定,基础性领域由国家控制,所以始终无法撼动像“两油”这样的行政垄断地位。国企官员与一般人一样,倾向于效用最大化是其生存法则,欲壑难填。《反垄断法》的这个规定是错误的,国家的经济安全不能靠国企,因为根据天则经济研究所的报告,国企实际上是总体亏损的。
  如果私人投资上不去,政府需要维持一个公共投资的高增长率才能维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而这显然是不可持续的。这种运作的结果是政府债务规模也越来越大。这种情况既发生在中央层面,也发生在地方层面。本届地方政府有了一块土地转让的收入,就意味着下届地方政府不会有这块土地的转让收入。总体看来,利用民间资本,正是化解的正解,是自然而然的逻辑。之前提出的“新36条”也要贯彻,借力民间资本,可收到水到渠成之功效。
  目前来看,中国总的负债率与欧盟趋同标准比还不算高,中国的负债率远远没有达到60%。官方公布的预算赤字率为1.5%,但这不是全口径预算的赤字率。不过,中国的债务总体处在可控状态。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已深陷债务泥潭不能自拔,少数县市的负债规模已经是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10倍以上,这种县市,只能依赖挪用专项资金、违约或赖账来维持生计,并因此失去政府信用。国企借债也有偿还风险。所以,地方政府负债规模需要有规则约束。地方百姓缺乏话语权,而地方财政民主是规则约束的重中之重。
  (本文为特约记者翁一采访报道,摘编自3月22日《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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