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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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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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2 作者:经济日报评论员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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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油价上调和部分蔬菜价格上涨,再度引起舆论关注,国内外市场变化对控制物价的压力与影响也随之显现出来。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努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确保实现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不可有丝毫懈怠。 物价既是宏观经济的“晴雨表”,连着千家万户,直接关系民生;控制物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今年物价总水平能不能保持基本稳定,将影响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等各个方面。从今年控物价的预期目标看,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是一个需要尤为关注的工作重点。首先,在去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4%的基础上,如果能将涨幅进一步控制在4%左右,不仅有助于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还可以进一步加大保持投资稳定增长的政策回旋余地,对稳增长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其次,确保实现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目标,不仅可以为深化价格改革特别是稳妥推进电价等能源资源价格改革与调整预留一定空间,还有助于我们在有扶有控调结构的过程中进一步发挥好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第三,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本身就是一件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好事实事,是积极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风险隐患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对这个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自觉维护中央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完成好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这项重要任务。 当前,尽管部分产品价格出现了一些波动和变化,但总的来看,今年经济工作开局良好,国民经济依然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物价涨幅持续回落并有望进一步趋稳,控物价具备不少有利条件。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时候都要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要深入分析、准确把握目前世界经济下滑、通胀水平抬升及国内市场推动物价上涨等复杂因素的影响,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部署,从增加生产、保障供给、搞活流通、降低成本、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等各个环节入手,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为稳定市场供给提供有力支撑;下大力气降低流通环节成本,促进产供销良性循环;加大力度打击游资和不法经营者的恶性炒作与价格操控行为。总之,要继续采取综合措施,把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切实防止价格走势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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