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信息更该全国共享
2012-03-19   作者:李英锋(食品安监人员)  来源:东方早报
 
【字号
  3月16日北京市政府与天津、河北等8省区市政府签署了《食品安全联动协作机制备忘录》。《备忘录》明确指出,北京与各有关省区市企业将互通不合格食品及案件信息,建立食品检测结果互认机制,互相协助查处食品安全领域的重大突发事件和违法案件。
  作为一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笔者看到这则消息后,有些兴奋。因为,多地互通食品安全信息以及互认食品检测结果后,可以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降低食品安全监管的成本,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这种机制对于食品安全监管者和消费者都是一个福音。
  不得不承认,在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各自为战,信息割据”的情况,以食品检测信息为例,有不少地方各自制定实施食品检测计划,结果,往往是甲地抽检了某品牌某批次的食品,乙地也重复抽检了同一品牌同一批次食品,造成了检测资源和政府财政的浪费,或者甲地通过抽检发现了问题食品,没有通报乙地,乙地又没有抽检同一食品,很可能就会延误查处。至于不合格食品信息、案件信息等其他食品安全信息割据的弊端同上。
  其实,《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在笔者的心目中,食品安全信息共享的理想状态是: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的任何一家监管部门在任何一个环节获取了任何一种食品安全信息,其他地方所有环节的食品监管部门都能在第一时间掌握这一信息,利用这一信息。
  笔者希望,这一机制能够尽快积累出经验并在全国推广复制。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金志国代表:打造无缝隙食品安全监管链 2012-03-09
·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今日召开 2012-02-08
· 食品安全标准出台内幕:部分企业私下接触专家 2011-12-06
频道精选:
·[财智]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