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民企准入的“玻璃门”
2012-03-07   作者:辜胜阻(全国人大代表)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拓宽民营企业投资渠道,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是加快经济转型、巩固实体经济基础,构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机制的重要途径。民间投资是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主体,是解决社会就业的主渠道,机制灵活,潜力巨大。
  当前要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放宽市场准入,拓宽民间投资渠道,营造民企与国企间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环境。在金融、能源、电信、铁路、市政、医疗等领域的市场准入方面需要加大改革力度。
  要优化市场准入的审批机制,规范民间投资审批程序,打破民资准入的“玻璃门”障碍。要探索建立网上预审制、一站式服务制、办理回执制、限时办结制等审批机制,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改善审批服务,取消不合理的各项附加条件或限制性要求。
  要建立民企准入的援助机制,在投资待遇同等化基础上加强政策扶持,清除民企市场准入的“弹簧门”障碍。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在满足最低门槛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民营企业投资项目。
  要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构建国资退出机制,加快国企非主业资产的剥离重组,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资本多元化改造、可竞争性环节分离,加快重点垄断行业的开放。
  要创新民资进入的方式,形成政府与民间力量共同投资的新格局,引导民企与国企在竞合关系中共生共荣,构建国企与民企、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机制。
  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建立社区中小银行,构建与企业构成相匹配、与企业需求相适应的融资体系。这样既可为坚守实业的中小企业提供发展资金、满足其融资需求,也可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提供渠道,具有“一石多鸟”之效。
  要加快监管体制改革,探索“宽进严管”机制,下放监管权限,建立分层次的监管体系。在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进入微型金融,实施“宽进入严监管”原则,切实放宽准入门槛,放松民资持股比例限制,放开微型金融领域的资金价格管制。
  要进一步完善国务院“新36条”的配套执行措施和考核机制,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要鼓励地方政府结合自身条件制定民资利用的政策,将民资利用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探索将民资利用与外资引进同等纳入政绩考核。
  要采取“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强力推进垄断行业自上而下的改革。建议成立由中央直接领导、超越部门的改革领导协调机构,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李荣融:国企民企应良性竞争 需鼓劲非拆台 2012-03-05
· 专家:民企财富传承成富人移民一大推手 2012-02-01
· “丁书苗寻租”折射民企寻利之难 2012-01-10
频道精选:
·[财智]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