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河”商标维权案二月河胜诉
2012-03-03   作者:张彩霞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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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获悉,经过两年的维权诉讼,“二月河”商标注册纠纷维权案近日以二月河维权完胜告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裁定不予核准注册“二月河”。这成为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成立以来的维权第一案。
  二月河原名凌解放,是国家一级作家。他创作了清代“帝王系列”历史小说《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等,引起广泛反响。然而,随着作品的走红,“二月河”本人的名字也成为了一些人商标抢注的对象。
  河南先风商标事务所总经理王乐天告诉记者,2009年11月底的一天,他上班时意外发现,平顶山两名市民分别在43类(餐饮、酒店)注册了“二月河ERYUEHE”“二月河开凌解放”两枚商标,授权公告期分别是2009年11月6日和2010年1月20日。
  据介绍,按照《商标法》规定,公告期内,任何与此商标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只要理由充分,该商标就不能得到授权。但3个月公告期内,如果无人提出异议或理由不充分,商标一旦被授权,商标注册人可以自己使用或者转让给他人。
  二月河得知名字遭抢注后,便委托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河南先风商标事务所,通过商标异议等后续程序来撤销此商标,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同时还委托河南先风商标事务所对“二月河”进行长期商标监控和预警,未经本人许可授权,坚决不让‘二月河’商标在任何一个类别商品或者服务领域注册成功。
  经过两年的维权诉讼,“二月河”商标注册纠纷维权案,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裁定不予核准平顶山市民奎光荣等注册“二月河”商标。至此,二月河商标维权案完胜告终。
  3月2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正在准备参加全国“两会”的二月河,他表示作家不是一个挣钱的机器,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会卖自己的名字,更不会用名字去开发商标。
  二月河认为,拿自己的名字去做生意,不仅对他个人是一种伤害,同时对读者也是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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