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不动摇下的摇动
2012-02-15   作者:时寒冰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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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中央再三强调楼市调控“不动摇”,但地方政府不断变着花样“摇动”:从广东佛山取消楼市“限购令”到芜湖市“免契税、补贴”的楼市新政,花样不断更新。
  为何总有地方政府试图摇动楼市调控的底线?一个很表面化的原因是,这些试图摇动调控政策的地方政府官员,都没有受到惩处,甚至连所谓“新政”的叫停也是由他们自行宣布的。不仅没有损失,勇闯“雷区”的地方政府还为当地做了一场免费广告,大大提高了知名度,更像是完成了一种行为艺术。
  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会有地方政府带着强烈的冲动继续在下面“摇动”,他们要做的,只是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在细节上多点变通而已。比如,广东中山市宣布将商品房限价从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放松“限价令”,这种做法属于间接救市,而且,它并非像芜湖那样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从头到尾都非常含蓄和低调。
  也因此,中山市的做法尚未遭遇叫停。接下来,恐怕还将有地方政府借鉴、模仿这种含蓄的风格继续做新的尝试。
  那么,地方政府为何在严格的楼市调控之下摇动不止?实在是现实的困境所致。2010年的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约2.7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66.5%。这一数据在芜湖更高,其2010年的土地出让金占财政收入的90%,房价下跌,成交量下降,带动地价下滑,使得财政收入立即捉襟见肘,它想到救市其实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如果追根溯源,我们就会发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相当大的一部分用到了投资方面,而非民生方面。由于投资项目的大小没有边界,所需资金也没有边界,地方政府就会不断推升地价以获取更多资金用于投资。当这种冲动与个人利益密切相连时,就会变得难以遏制。众所周知,投资伴随着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很多大的腐败案几乎都与工程投资相关。另一方面,投资的扩大有利于推升GDP增速,在现行的干部考核机制之下,GDP增速快的地方官员拥有更多的升迁机会。这两大推动作用,加剧了地方政府职能的扭曲。
  显然,地方政府屡屡摇动房地产调控的根本动力,源于政府职能的扭曲和错位。政府的职能并非主导经济,而是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地方政府的职能倘若回归到民生方面,他们便再没有摇动调控的动力。
  因此,在上不动摇而下摇动不止的背后,一个更当紧的事情是让地方政府从扭曲、错误的定位之下走出来,逐步变成民生政府、小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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