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不审我看行
2012-02-14   作者:黄湘源(资深市场观察人士)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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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湘源

  “IPO不审行不行?”出自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的这一问,切中了股市现今体制的真正要害。利益中人为之一惊,是丝毫不奇怪的。不过,IPO不审究竟是行还是不行,毕竟是一个大问题。
  如果说中国IPO审批制或审核制之存在,一开始还可以说是为适应不成熟的新兴市场状态的需要,那么,当它最终成为权力寻租的腐败工具之时,早就跟维持市场秩序健康发展的初衷相去甚远了。笔者早就说过,行政审批或审核制的发行体制基础不改变,任何看起来像模像样的市场化发行定价体制改革,不仅不可能真正奏效,而且丝毫改变不了中国式IPO“重融资轻回报”的基本定向。
  取消发行审批制是建设公正、有效市场的必要前提。离不开权力寻租,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公正、有效的市场行为。
  用市场的观点来看,IPO的审核,本就是市场自己的事情。市场应该也完全有可能通过市场机构进行和完成对IPO资格的审查、评价、鉴证、推介,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询价、定价和发行交易过程,并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对各自的市场行为负责。这是我们一向所寻求的市场约束机制的根本基础,也是“买者自负”原则之所以能够成立的前提。
  然而,在行政部门和审核机构勉为其难、越俎代庖的情况下,靠行政权力硬撑起来的IPO审核实际上不仅没有尽到替投资者把关的功能,反而由于越来越不切实际的行为,导致圈钱寻租者将政府信用当成了鼓励营私舞弊的掩护体,相关的中介机构也放弃自己应尽的审核责任,而成为应付过关的同流合污者。
  IPO审批制在形成行政权力崇拜的同时,客观上也把权力体系卷入了利益漩涡。这正是以往一切IPO改革之所以往往一开始就发生方向性错误的根本原因所在。不是吗?一说起IPO弊端,有的人就猛批“新股热”,好像问题都是非理性的投资者自作自受造成的。
  郭树清这一振聋发聩的问话,究竟只是投入死水微澜的中国IPO体制的一颗小石子,还是足以掀起滔天巨浪的一场改革大风暴?现在还不大好说。不过,在笔者看来,这一顶层设计思路的改变,是值得肯定和支持的。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作为对圈钱寻租体制的釜底抽薪,不可能不触动既得利益者的根本利益,所以需要的不仅是改革思路的梳理,更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大无畏的改革勇气。
  用备案制取代上市审批制,是IPO市场化改革的必由之路,更是当前遏制IPO进一步沦为权贵勾结造假圈钱之祸水的当务之急。
  一方面,监管层越早从IPO审核把关的具体事务中脱出身来,彻底摆脱相关的利益纠缠,就越有利于把IPO审核的责任还给有关的市场,从而避免越俎代庖、代人受过,对政府信用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同时监管者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对于发行诚信和中介诚信监管的强化上。
  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监管职能的强化,主要不是也不应该是过多的“以查代管”或“以罚代法”,而应体现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意识的提高。证监会应当像美国证交会那样,不仅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尽职尽责地做好应有的监管稽查工作,而且也能代表投资者向法院起诉那些胆大妄为的造假诈骗和内幕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如是,则又何愁不能协同司法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构筑起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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