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化解行业信任危机
2012-02-14   作者:黄晶华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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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伊始,中国保监会针对寿险、车险、农险、保险中介等监管文件陆续出台,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核心的全面治理工作也正式拉开帷幕。
  保险消费者对于保险公司来讲,是巨大的财富。保险监管部门已强烈意识到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是决定行业能否在逆境中获得稳定增长的关键。2012年尤为如此,这不仅因为中国保监会新任主席项俊波将此作为突破口,更是因为,踏上6万亿元总资产新台阶的中国保险业必须根治多年快跑中留下的疾患,才能迈出健康的步伐。
  在当前的金融领域,公众对保险业的认可程度远远低于银行、证券、基金,也正是在这种相对弱势的境况下,每一单保险业务的促成都可能需要保险营销人员主动拜访、多次上门、反复讲解。由于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保险公司对保费的盲目追求以及行业监管的不到位等原因,使得营销过程中不断出现销售误导、理赔服务环节拒赔惜赔等现象,这也使得行业形象严重受损,面临信任危机。
  目前,保险营销大军已超过300万人,此外还有2500多家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近20万家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三类主体共为行业贡献了超过80%的保费收入,但也是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高发区。尽管表面现象是如此,但项俊波在谈及寿险销售误导问题时则一语道出:“寿险销售误导虽然表现在银邮代理机构和营销员环节,但根子在保险公司。”而近期主抓的车险理赔难问题,也更多是源于车险条款的不尽完善。
  记者注意到,2月9日,保监会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理赔难、销售误导、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挥出重拳。《通知》以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建立完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和体制、加大信息披露等九个方面对整个保险业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提高全行业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保险监管机构、保险经营主体、保险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认识统一、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局。
  此外,近期发布的《2012年保险中介监管工作要点》也是以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为中心,针对“传统保险营销模式矛盾凸显,保险代理市场混乱,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关系不真实、不合法、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保险销售队伍职业化、兼业代理专业化和专业代理规模化,在清理整顿代理市场的同时,鼓励销售方式创新,以“健康增量”逐步稀释和化解“问题存量”,尽快实现营销模式转型。
  对于此次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监管举措,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徐晓华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这一次的力度比较大,也显示了新的监管层对于保险环境的重视。治理工作对于保险行业的长远发展非常有好处,也与行业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他认为,治理工作不光能改善保险行业,对整个金融业环境的促进和改善也是有益的。“理赔难、销售误导、服务质量不高”等都是这些年来困扰保险行业的核心问题,必须要治理,但客观上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治理的持续性以及产生的效果还要看监管层的决心和行业内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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