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能坐视农民单兵作战
2012-01-04   作者:李红梅  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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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黑龙江省五常市发展绿色有机水稻,五常大米价格节节攀升。记者走访发现,中等包装的大米,四五十元一斤的比比皆是,精包装大都超过百元,一种抗氧化有机米更是卖出了每斤199元的天价。然而,与大米高企的售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稻农的有机水稻收购价格并不高,2010年上市的有机稻仅为每斤1.9元左右。(1月3日《新京报》)
    高价买的名牌大米,成本价竟然如此之低,消费者为此多花了多少冤枉钱啊!而对农民来说,从1.9元到199元之间的巨额利润,全被大米加工及销售企业拿走,自己却无能为力,的确,相比在市场信息方面占据优势的米企,犹如一盘散沙的农民在交易中的议价权微乎其微,这种严重畸形的利益分配格局,很不正常。
  目前,我国收入分配的主要问题是劳动力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例过低,尤其是农民的收入过低。农民辛辛苦苦种粮,却只能从初级农产品中获取相当微薄的收入,而企业却能从加工及销售环节中获利不菲,初次分配中的收入差距令人咋舌。照此下去,农民仅靠种粮很难获得体面的收入,这不仅会打击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也会让本就贫瘠的农村更加贫困,进而拉大城乡收入差距、加剧社会不公。要改变这种局面,除了要进一步加大农业补贴外,还必须让农民在市场交易中拥有更多的议价权。
  五常大米价格扭曲的背后,是失衡的利益分配与嗜血的市场炒作。面对农产品流通环节混乱、投机商家牟取不正当暴利的现状,地方政府绝不能袖手旁观,必须对单兵作战的农民给予鼓励和支持。目前,国内成立了不少农业合作社,在为农民争取议价权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现存的农业合作社大多还停留在初级阶段,远没有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成熟产业链,还有很大的升级空间。在这方面,我们不妨借鉴日本的“合作农业”模式:政府帮助农民建立产供销一体的合作社,并对合作社进行经济扶持,使农民充分享受农产品在加工、制造、零售环节产生的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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