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调控:暴跌不是目的
2011-11-30   作者:周子勋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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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房地产市场的逐步下行引发了社会对房价调控的进一步猜想,不过,就目前而言,调控的基调依然没有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日前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保障房建设现场座谈会并指出,要继续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安全关、公平分配关,更好地发挥保障房建设惠民生、稳房价、扩内需、促发展的多重作用。他特意强调,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处于关键时期,要坚持实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
  今年3月以来,随着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的深入执行,部分区域房价纷纷下探,调控效果初步显现。中原地产监测数据显示,上周各地新房和二手房市场成交依旧维持低位。此外,由于开发商极度的悲观,拿地热情低迷,进而导致全国土地市场趋冷。据中原集团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11月前三周,13个城市居住用地出让流标率高达48%。
  频频出现的土地流标无疑将对地方财政产生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开始对政策寻求微调的可能。11月25日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市地方税务局共同出台该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的新标准。根据其出台的具体措施,对于具备买房资格的居民而言,将省下近10万元的契税,这对于购房者无疑是一大利好。可以预期,后续市场交易增加将是肯定的。
  其实不仅北京,近期不少地方都开始出台相应的政策以缓解房地产过度下行的风险。比如,杭州经济开发区近期出台文件,提出开发区财政安排企业员工安居补助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建立租房补助和购房补助机制;重庆重提购房退税,强调对首次置业补贴。而今年早些时候,广东佛山和四川成都都曾出台过放宽限购的措施,虽然这种曲线救市的政策最终在社会舆论和中央政府的压力下取消了,不过这些都显示出地方政府在财政危机的压力下,欲试探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底线。
  不可否认,经过多年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相当大一批城市人群的资产。如果房价真的下降30%、40%,甚至“腰斩”,其带来的问题不容小觑。但国家发改委此前明确表示,要最终实现整体经济结构性的转型。从这个角度不难看出,房价暴跌显然不是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控制房价上涨、保持房地产稳定应是更重要的政策目标。就目前的国情而言,房地产调控应该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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