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门槛”需要调整
2011-10-31   作者:方明威(浙江,职员)  来源:新京报
 
【字号
  据10月26日财经网消息,1-9月,企业所得税完成14817.11亿元,同比增长35.8%。1-9月,个人所得税完成4995.12亿元,同比增长34.4%。再次引发税负偏重担忧。
  前段时间,国务院出台支持微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为小微型企业减税。其中引人注目的是提高小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以及将其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为搞清楚到底什么样的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我特地查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其规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如果按资产上限为标准计算,这哪里是“小型微利企业”,简直是“小型奉献企业”。
  我们来算一下,这个“门槛”意味着什么?总资产3000万元的企业,一年拼死拼活,赚了30万元,按20%的税率交企业所得税后,纯收入为24万元,其资产净收益率为0.8%。这是什么概念呢?如果这3000万元我不办企业,而是放到银行里,自己天天在家睡觉看电视,这一年什么都不用干,按现在一年期存款利率 3.5%计算,光利息还有105万。利润不及利息,办企业还有动力吗?
  因此,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有必要进行一些调整,扩大减税优惠覆盖面。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专贷小微企业金融债近日面世 2011-10-26
· 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即将问世 2011-10-26
· 银监会:将加大对小微企业资金支持力度 2011-10-25
· 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011-10-25
· 支持小微企业需要更深层次改革 2011-10-21
频道精选:
·[财智]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周继坚:别让“陆地思维”毁了渤海湾·[思想]钮文新:紧缩货币“弊端”凸显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