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保密局,联合通报了泄露涉密经济数据案件的办理情况。今年2月,在有关部门先期调查的基础上,检察院对泄密案正式立案侦查,已立案侦查6件6人,其中包括原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副主任孙振,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伍超明,另外4人均为证券从业人员。目前,孙振、伍超明两人已因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获刑5年、6年。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数据多次被提前泄露,甚至多次被境外媒体“猜中”。最极端的是,自2008年到今年6月,路透社7次“猜中”月度CPI数据。宏观数据“泄密门”集中爆发于去年6月,在统计局正式公布当年5月经济数据之前:6月9日路透社就刊发文章称:在当日召开的某券商会议上,一位中国政府官员就透露了5月出口数据和CPI增幅,这与随后两天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几乎完全一样。这一事件掀起了反泄密风暴。 《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数据依法公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保守国家秘密法》《刑法》也都有严格规定。 然而,近年来泄密事件却屡见不鲜。除了前述的“大事件”,有资深记者披露了两桩小事,可从侧面反映问题之严重。2007年他采访一位北京大学的经济学教授,问:“你对即将发布的上月CPI有何预期?”该教授的回答居然是“你作为记者还不知道啊,一周前数据就已经在圈内传开了啊。”2008年,一位教授在某经济论坛上颇为愤慨地称:在宏观经济预测上,他之所以输给另一位专家,是因为后者跟职能部门联系得好一点。这两桩小事的真实性尚待推敲,但作为一个浸淫于财经圈的资深记者,不难从学者、专业人士的言语之间“嗅到”泄密的味道。 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称,泄密背后有利益驱动:有的利用证券机构从业人员指导其买卖股票、谋取利益;有的通过参加证券机构举办的讲座、恳谈会,获取高额的讲课费。《中国经营报》7月2日的报道也证实了这一说法:在国家统计局公布季度经济数据前,按照往常惯例,一些国内大型券商分析师会约上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吃饭聊天或者内部座谈,如果运气好,就能问出主要经济数据;只是在今年7月的“风声鹤唳”中,财经部委的“达人们”才高挂“免谈牌”。 可见问题不止出在一两个官员身上,而是形成了一种小气候,乃至灰色产业链。即使是孙、伍二人于今年三四月间被抓捕之后,经济数据“走光”还时有发生——今年6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5月份CPI是5.5%,但早在一周前彭博社和国内四家券商已经发布5.5%的预测。 某些官员通过“讲座”“指导”等形式,向金融界泄密,获取不正当利益,不仅涉嫌泄密,还涉及腐败问题,这需要由检察机关严厉追究,不能让“泄密的鼹鼠”避重就轻,只被追究泄密犯罪。 最高检已经表态:将继续保持打击泄密案件的高压态势。可以预见,在严厉打击黑庄、老鼠仓、上市公司报表造假、假审计等金融违法之后,国家将开始严厉打击“泄密的鼹鼠”,开展经济统计数据的反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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