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超募资金放高利贷理应叫停
2011-09-05   作者:苏渝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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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边日出西边雨。在央行不断收紧根的当下,一边是大量中小企业求钱若渴,一边却是超募的上市公司把钱像倾盆大雨般随意挥洒出去。
  在今年上半年的164宗IPO中,预计募集资金为717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却达到1607亿元,超募比例高达124%。手握如此多的闲钱,又没项目可投,于是,“放高利贷”、以钱生钱就成了一些上市公司热衷的盈利模式。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25日,沪深两市共有52家公司对外或对关联公司提供了委托贷款,数额达160亿元。贷款利率最低12%,最高达到21.6%,远远超出目前商业银行基准年利率6.56%的水平,属于典型的高利贷。
  上市公司“放高利贷”不仅加大了经营风险,而且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其弊端如下:
  其一, 扰乱了现行金融秩序。上市公司搞委托贷款以盈利为目的,它与现在国家紧缩银根的政策相左。一方面银行没钱放贷,另一方面企业却大放贷款,这与国家控制通胀的大方向相悖。而且,20%左右的利率是一般制造业企业很难承受的,不少资金流向了地产领域或被用于炒贵金属期货等,从而间接抬高了房价、物价。
  其二,导致上市公司荒废主业,靠剪息票生存。超募公司以高出银行利率数倍的高利放贷,让一些老上市公司也跟着眼红,在主业难赚钱时专心搞起了副业。比如近年来主营业务连续亏损的ST波导6月30日就发布公告称,公司6月22日向青海中金提供的一年期9000万元委托贷款已收回,相应利息同时结清。按照公告中13%的月利率计算,ST波导这笔贷款的利息收入有1404万元,该公司正是靠这笔利息收入才成功扭亏。再如武汉健民日前披露的中报显示,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外委托贷款取得了1304万元收益。如果上市公司都去放贷而不注重主业,必然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其三,增加了经营和信用风险。凡是贷款都有风险,不可能包赚不赔,即使运作非常规范的银行也不例外。在银根紧缩的背景下,委托贷款的高利率虽能给上市公司带来不错的收益,但贷款不能收回、发生逾期或展期的情况也随之而来。今年以来,已有多家公司发布了贷款延期公告。比如今年1月,维科精华公告向绍兴某地产商放贷1.5亿元,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14.4%,而8月2日公告称该地产商发生严重的资金链问题,导致还款生变;再如莱茵置业7月11日公告,其去年7月14日向子公司杭州莱德公司提供的1亿元委托贷款到期,公司同意委托贷款期限在原基础上延长半年。借贷风险一旦出现,将演变成公司经营性的亏损风险,受损的是广大投资者。
  基于以上种种弊端,监管部门有必要及时叫停上市公司用超募资金放高利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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