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铬渣”拷问经济发展方式
2011-08-22   作者:赵海均  来源:搜狐博客
 
【字号
 
  赵海均

    云南省曲靖市政府新闻办8月13日晚向媒体通报“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剧毒工业废料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前期处置经过及下一步工作措施。通报称,此次因铬渣非法倾倒导致的污染,共造成倾倒地附近农村77头牲畜死亡。因距当地群众饮用自来水水源地很远,未对群众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未造成人员伤亡。
  又一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昭然天下!
  铬是一种银白色的坚硬金属,比铁稍轻,有三价和六价化合物。有铬的化合物都有毒性,其中六价铬的毒性最大。铬渣是在生产金属铬和铬盐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渣,是一种毒性较强的危险废物。六价铬对人主要是慢性毒害,通过消化道、呼吸道、皮肤和黏膜侵入人体后主要积聚在肝、肾和内分泌腺中。人和动物喝下含有六价铬的水后,六价铬会被体内许多组织和器官的细胞吸收。人的致死量是5克。
  尽管“铬渣”很毒,但“铬渣”毕竟是没有生命的,不会自己主动去毒害人,我们应该反思的是比“铬渣”更可怕的东西,“铬渣”污染正在拷问着我们的发展方式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及政府的监管责任。
  首先拷问是经济发展方式和企业的环保责任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连年高速增长,目前已经赶超日本,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到2020年,中国的经济总量将占世界的1/5—中国将成为世界经济的“发动机”。
  然而,中国过去30余年的工业化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大量消耗资源和环境来完成的,而作为中国经济持续30多年增长这一奇迹的重要参与者,企业在为自己的贡献自豪的同时,还要为由此导致的巨大污染而警醒和自责。有数据显示,我国单位GDP的能耗是日本的7倍、美国的6倍、印度的2.8倍,单位GDP污染排放量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几倍。目前我国污水排放量世界第一,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世界第二。
  我们必须要看到,这种粗放式的发展已经使得环境约束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质量的价值也会越来越高,因此过去那种允许企业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使用环境资源的做法,不仅不能再为我国提供更多竞争力,反而会影响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发达国家发展过程中的教训已经明确地告诉我们,如果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之路,将要付出非常沉重的代价。诚然,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工业化进程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确存在一定的冲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放松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更不能藐视百姓的身体健康。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全球开始兴起声势浩大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号召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环境、员工、消费者和社区的责任。它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惟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再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2000年,联合国启动“全球协议”,号召公司遵守九项原则,其中环境方面的原则有三条: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鼓励无害环境科技的发展与推广。
  此次云南曲靖陆良化工的“铬渣”污染事件,尽管有离当地群众饮用自来水水源地很远的“庆幸”,但难保不会出现下一个离水源近的污染制造者。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代,企业应更自觉地承担起环保责任,切实转变发展方式。
  其次拷问的是政府的监管责任。行动迟缓,事后补漏,唯唯诺诺,前怕狼后怕虎,几乎成了中国不少政府监管部门的行事常态。
  据通报所言,“6月12日上午”出现了牲畜死亡,听了群众举报,才有了监管部门的跟进。可是,重达5222.38吨的剧毒工业废料不是一天就能倾倒完毕的,在140余车铬废料不间断的运输、倾倒中,缘何未见环保部门的身影?而在事情的处理过程中,表现得也不尽如人意。其中最致命的缺陷在于对真相捂着、藏着、掖着。污染已然发生,监管方却当起了那鸵鸟,既未将整个事件公开,也未明确通知珠江下游城市检测水质,两月有余还诡异地“淡定”着。直至“水库致命六价铬超标2000倍”、“受污染水排入珠江毒害广州”等小道消息乱飞之时,才挤出一句“不具危害”。而且两个月之后的今天,对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的处理程度仅仅停留在“刑拘2名司机”的层面上,既看不见对受损群众的积极赔偿,也不见对涉事企业的雷霆问责,更望不见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追究。
  治污与排污,曾被人们比喻为“猫捉老鼠”的游戏,而游戏的不断上演,既有企业的原因,更有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力。在媒体上屡屡曝光的很多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无不与有关政府或政府部门没有积极、规范地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有关。在大量的这类案件或事件中,在有关企业的违法、违规的背后,往往有政府有法不依情况的存在,而且正是政府有法不依导致有关企业的违法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同时,现行的环保监管体制,存在着相关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监管不力、方法不对以及官僚作风等弊端,这也使得一些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事前不积极防范,事中不诚心介入,事后不严厉追责,“铬污染门”背后的监管乏力,更应引起我们的反思。
  “铬渣”污染尽管仍在发酵,但如果仍然只囿于这个单一事件,而不思考从更高层面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塑提高企业的环保责任心,增强执法监管,那么我们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很可能成为一名空话,而这或将是我们更不愿看到的比“铬渣”更怕的东西!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追求经济效益谨防中“铬渣”的毒 2011-08-22
· 谁为铬渣污染下的“癌症村”负责 2011-08-18
· 铬渣污染事件背后的“帮凶” 2011-08-18
· “铬渣污染炸弹”需用政府责任拆除 2011-08-17
· 云南5000吨铬渣被倒入水库 污染水被排入南盘江 2011-08-14
 
频道精选:
·[财智]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观点擂台:奢侈品,降税的纠结·[思想]破解"两难"选择成为宏观政策着眼点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