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不能不文明
2011-07-13   作者:刘海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就精神卫生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10日,征求意见已结束。然而,什么样的人应该强制收治、谁有权力把人送进精神病院、有病没病谁说了算这些问题仍是争议的焦点。
  法律是人类文明的结晶。这个断言基于一种假设,即法律必须符合善的原则,对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一部成文法的诞生,必然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有着现实的迫切需求。制定精神卫生法,应该针对的是精神不卫生或者欠卫生而言的。现代国民的心理健康问题,确实不容乐观。心理医生的需求量增加,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对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视。心理健康出现问题,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精神疾病,这类病理性的精神病,可以通过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只有那些精神疾病变成了精神严重错乱,足以危害他人安全,才有被强制性治疗的必要。
  这就出来一个问题,谁能鉴定谁是危害社会的疯子。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当然是精神病院的医生了。但这是建立在一个假设之上,精神病院必须是独立的社会机构,医生的医德被视为非常神圣,医院和医生不会屈从于来自外部的压力,鉴定才可信。假如某些官员可以给精神病院施压,假如精神病院为自己的经济利益违背医学伦理,假如公检法部门可以鉴定谁是精神病人,并且有权将他们认定的精神病人送进医院,危险也就出现了。关于这个问题,福柯早就意识到了:“疯狂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
  疯癫有时与迫害有关,迫害者以法律的名义将受迫害者贴上精神病人的标签,进而合法地送进精神病院关押,这可能是我们担忧的臆测,也可能是现实的担忧。诚如网易网友所言“在一些官员眼里,‘扰乱公共秩序’就是精神病!”
  法律不应是部门利益的看门狗,不应是报复的工具。所以,我们不仅要一部精神卫生法,而且是要一部文明的精神卫生法。否则,精神卫生法可能会变成文明的敌人。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卫生部:未发现调味酱塑化剂超标 2011-06-11
· 卫生部回应“人均输液8瓶”:将加强治理滥用药 2011-01-11
· 卫生部承诺5年内个人承担看病费用不超30% 2010-11-30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