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怪胎”何去何从?
2011-06-27   作者:董登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来源: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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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登新

  中国B股市场从诞生开始,命中注定就是一个“怪胎”,它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特殊产物。随着时代发展,现在关闭B股市场已无任何技术和制度上的障碍。

  B股市场是“外汇零储备”的无奈之举

  回顾B股的历史,可以让我们更明确地看清其未来。在改革开放的最初十年,中国外汇资金十分短缺、外汇零储备。直到1989年底,中国外汇储备才只有区区三、五十亿美元。正是在这一特殊历史背景下,为帮助本土企业从股市上募集到外汇资金,国务院决定在中国境内两家证交所分别增设两个B股市场。
  B股市场的股票面值统一规定为1元人民币,并采用外币来进行标价、交易和结算,其中上交所的B股采用美元标价、交易和结算,深交所B股则采用港元标价、交易和结算。为了区别于A股,B股也称为“人民币特种股票”,或叫“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发行人只能是在中国大陆注册的本土企业,B股投资者只能是境外投资者。
  1992年2月21日,上海电真空B作为中国第一只B股正式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同年2月28日,深南玻B作为深交所第一只B股也正式挂牌交易,这标志着中国B股市场的诞生。此后,B股市场经历了大约5年左右的初创期与扩张期,并在最初两年一度成为全球表现最佳的股市。然而好景不长,自1999年起,B股市场开始人气涣散,完全丧失了融资功能。实际上,这是B股市场走向末路的第一个征兆。

  在庞大外汇储备面前,B股市场“垂死挣扎”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对外贸易开始迅速增长,来华外商直接投资大量流入,我国外汇储备节节攀升。1996年,我国外汇储备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2001年,外汇储备突破2000亿美元。随着外汇储备的不断增长,B股市场越来越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为了拯救人气尽失的B股市场,国务院决定向境内居民个人开放B股市场。2001年2月21日,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由于这一重大利好刺激,B股市场瞬间出现“回光反照”的现象,展开了一轮短暂的“牛市”行情,但3个月后,B股重归熊途。不过,其间B股市场始终没有恢复融资功能。这再次表明中国B股市场确实已经走到了尽头,不再可能有任何重生的希望。
  2005年7月,中国启动第一轮汇改,人民币开始大幅升值,这对B股市场进一步构成制压。2006年底,中国外汇储备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第一次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人民币升值压力进一步增大。至2011年一季度末,中国外汇储备已突破3万亿美元。
  如果说,20年前我们被迫推出以外币标价的B股市场,是为了将境外的外汇资金“引进来”;那么,20年后的今天,我们即将推出人民币标价的国际板,则是为了让境内外汇资金“走出去”。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关闭B股市场,推出国际板,并用人民币“统一”我国股市。
  国际板采用人民币标价,这是一国货币天生的“排他性”所决定的,也是大国地位与尊严的体现!试问:在哪一个国家或地区,存在两种货币同时报价、交易和结算?正因如此,我们才说采用外币标价的B股市场只是一个“怪胎”。然而,今天居然有人稀里糊涂地主张国际板应采用外币标价,这显然不是无知,而是天真!

  B股转入国际板不可行

  目前,沪深B股市场共有106只股票挂牌交易,其中,21只B股的每股净资产已跌破面值;40只B股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58只B股今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不足1分钱。在106只B股中,只有晨鸣B属A+B+H股,85只属于A+B股,其余20只属纯粹B股(即总股本全是B股,没有A股或H股)。
  有人离谱地主张,将B股转入国际板。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很糟糕的馊主意,因为上交所即将推出的国际板,其挂牌对象只能是世界一流的外国大企业,而且至少应该是进入世界500强的外国大企业,而B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全是本国企业,更谈不上世界一流,因此,B股市场所有企业都没有资格进入国际板挂牌。
  顺带说一句,有人鼓吹让红筹股来国际板挂牌,这大概也是一种“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狭隘与自私。实际上,红筹股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外国企业,更何况它们也不是世界一流的跨国企业,因此,红筹股也没有资格进国际板挂牌!不过,红筹股可以采用A+H方式回归A股挂牌,就像紫金矿业一样,但不能进入国际板行列,以免破坏国际板的本色和纯洁性。
  彻底关闭B股市场的三种路径
  笔者认为,关闭B股市场,在操作上十分简单,大体可采用三种不同路径让B股消失。在具体操作时,最好选择弱市低位,先让全部B股永久性停止交易,然后,再按以下三种不同方式处置全部B股。
  (1)85只A+B股及1只A+B+H股:采用“增发A股+回购并注销B股”模式。即按1:1等量增发A股,用以回购B股,然后注销全部B股。也就是说,通过定向增发A股,由公司大股东或战略机构投资者以部分现金或部分资产的出资形式帮助公司共同回购B股,并以1:1的比例直接将B股转换为A股,这部分股份的最终持有人只能是公司大股东或战略机构投资者,锁定期为12个月。
  (2)对20只纯粹B股中的绩优者采用“先私有化+后回归A股”模式。即选择财务状况好、业绩优秀的B股,由公司大股东掏钱,或吸纳新的战略机构投资者出资,帮助公司首先完成对B股的私有化收购,然后,再回归A股市场重新申请IPO。
  (3)对20只纯粹B股中的绩差者采用“完全私有化”模式退出股市。即对于那些业绩较差、而且不符合A股IPO条件的纯粹B股,由公司大股东或公司自己掏钱收购,对B股实现完全的私有化处置,彻底退出中国股市。当然,这类公司在私有化之后,经过重组等条件成熟后,也可以再进入A股市场重新申请IPO。
  最后建议决策层尽快关闭B股市场,切莫久拖不决,贻误战机。毕竟做为中国股市中的一个“不伦不类”的怪胎,早已失去融资和再融资功能的B股市场毫无任何“利用价值”,投资者对这一缺乏生机的狭小市场都已丧失了信心。(原载2011年6月19日《证券市场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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