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开口子发行地方债的利与弊
2011-06-22   作者:郁慕湛(上海,学者)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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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日前将《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到地方政府,明确允许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筹措资金。今年首批涉及11个省市共计504亿元的地方债也将于6月27日启动。
  这是继去年10月财政部、发改委、央行、银监会四部委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之后,首次松口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当然这些地方债券主要是满足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融资需求。
  今年要完成1000万套年度投资在1.3万亿元左右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截至5月底,全国保障房开工率仅为34%。原因之一便是资金缺口较大,社会资金进入有限。
  之前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给予的拨款、金融机构的贷款、地方政府的税费优惠,由于今年信贷紧缩及保障房投资利润薄回报期长,金融机构并不积极。如今允许发行企业债券筹措资金,对于资金缺口巨大的保障房建设而言,是个好消息。但是,对于本就积重难返的地方债而言,恐怕将加剧风险。
  在2009年—2010年信贷大规模扩张时期,有大量银行愿意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提供贷款,但地方政府融资规模激增也引起了市场对违约风险的担忧。有7省10市地方债务超过财政收入2倍,银监会警告有1.7万亿的地方债有坏账风险。为此四部委发出通知,事实上停止了地方债券的发行。
  如今,重新对地方债发行松口,有两个问题需要格外重视。
  首先,保障房投资利润薄回报期长,其债券肯定不是优质债券。这样的债券能否被完全认购还是问题。一旦不能完成债券发行任务,今年保障房计划仍然无法落实。
  其次,这类债券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的特点,只要推出来,就是资金市场的一块肥肉。而这份允许地方政府重新可以发行债券的通知中有这么一句:“只有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其他项目的建设。”地方政府得到这样低成本的资金,会不会将其用作其他项目甚至作为寻租工具,这是很难监控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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