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食利比砖窑吃地更危险
2011-06-22   作者:王艳明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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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部门从中食利,砖窑就可以为所欲为大胆“吃地”。二者配合,形成利益共同体,牺牲的不仅是民众赖以生存的耕地,还有法律的尊严和政令的权威。
  安徽临泉县九成耕地是基本农田保护区,7000亩耕地被上百座无证粘土砖窑厂侵占,砖窑无一获得用地审批,却以每年1000亩的速度吞噬良田。相关部门的监管变成了堂而皇之的收费,近两年,仅当地国土资源局收取的费用就达1400多万元。
  此事并不复杂,中央三令五申严禁触碰18亿亩耕地红线,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当地负责土地监管的政府部门对此一定心知肚明,否则,也不会出现没人敢在用地审批手续上签字的普遍现象。
  当地国土部门所谓“砖窑取缔难”,涉嫌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从而方便推诿扯皮。一方面,堂堂地方国土资源局,手握执法权,却管不住掘土烧砖的无证窑主,让人无法相信。另一方面,当地窑主反映,在限期内不向有关部门交费,“窑厂就得整改或停产”。勒令停产能够雷厉风行,取缔又能难到哪里去?
  原来,真正难的不是对窑厂违法生产的认定,也不是依法取缔以保耕地良田,而是断了当地有关部门从窑厂食利的后路。向无证砖窑收费的,包括当地的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等多个部门;所收费用,“能有一半部门给发票就不错了”;至于收费去向,“连慰问五保户的钱,都是砖窑厂给出的”。由此我们不禁要问,要底有多少个部门依附于违法生产的砖窑,多少项政府部门的支出依靠违规收取的费用,又有多少部门的灰色利益与砖窑捆绑在一起?
  政府部门从中食利,砖窑就可以为所欲为地大胆“吃地”。二者配合,形成利益共同体,而牺牲的不仅是民众赖以生存的耕地,还有法律的尊严和政令的权威。
  正如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原副会长程必定所言,“砖窑厂沦为政府的摇钱树,释放的是危险的信号”。更高一层权力的介入,固然可以让当地有关部门重回依法监管的轨道,也能令无证粘土砖窑厂退出青青良田。但值得反思的是,如何遏制地方政府部门违规收费的冲动;谁来为这种无人签字的违法生产负责?
  政府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在资金拨付方面,往往将非税收入全额或差额返还给收费单位。如果收费多少与单位利益直接相关,乱收费乃至向违法企业收费、以收费代监管都将成为可能。尤其是,对部门小金库打击不力,更加重了乱收费的冲动。此外,用地审批手续“谁签字谁负责”,对签字者可以追究责任,但无人签字且坐视不管甚至违规收费,要怎样追究责任尚需明确。
  由此,百余砖窑厂大肆占地生产,多个政府部门公然从中牟利,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利益分配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不够细致。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诉诸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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