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元单价豪宅“伏法记”
2011-06-21   作者:杨红旭(房地产研究人士)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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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楼市剧落幕,不知到底是喜剧、悲剧,还是闹剧。近日,北京最贵的楼盘——钓鱼台7号院,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恢复了销售,调整后的拟售价格从12.5万元/平方米至15万元/平方米不等。只是,原定价30万元/平方米的3号楼被开发商“留作企业自用”。
  树大招风。况且,正值房地产调控的“台风季”。今年5月12日,新获销售许可证的钓鱼台7号院项目,3号楼单套住宅最高售价30万元/平方米,堪称国内最贵的公寓。一经媒体曝光,便被树立为“冒犯”调控的“坏典型”,质疑和批判之声不绝于耳。
  为舆论形势所迫,5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地税局对钓鱼台7号院项目启动了联合执法程序,暂停其销售。上周,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处罚措施,开发商因未取得该项目精装修施工许可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被处以171.9万元罚款。至于地税局的执法情况,尚无下文。
  始于2009年12月的本轮房地产调控,剑指投资投机性需求,旨在稳定房价(后来措辞升级为“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政府和民众的逻辑是:豪宅多是投资投机客购买的,所以要延迟给他们发放预售许可证销售,所以要控制他们的备案价格,所以要查他们的违法违规行为……所以,豪宅,天生就是“高房价”的一大“罪魁”。
  我想说的是,这种逻辑,是道德的逻辑,而非经济和市场的逻辑!首先,需要澄清的是,我国的住宅行业,还要不要搞市场经济?答案是惟一的,继续搞。国家政策中从没否定过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只是在搞市场经济的同时,要加大住房保障的力度。目标很简单,就是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既然如此,豪宅与保障房、普通商品住宅没有直接关系,就不应过度干预豪宅市场,尤其是定价。企业定价再高,没人买也白搭,让市场去说话即可。
  其次,豪宅价格也并非“老虎屁股摸不得”。市场经济并非意味着政府完全放手,市场行为必须遵守法规、法律,豪宅市场亦如此。遗憾的是,我国房地产业的法制化水平相当低,完全属于房地产领域的法律只有《土地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两部,其他都是所谓的通知、条例、办法、指导意见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即便如此,还是不能落实到位。于是,现实情况是很多商品房项目或多或少的都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只是各方都默认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只拿豪宅执法,确实很让老百姓解气,可是能解决全部问题吗?能解决机制体制等深层次问题吗?
  最后,30万元降至15万元并无实质意义。30万元的备案价,原本是质量最高的3号楼的,现在变成“留作企业自用”,反映出企业胸中有气儿,赌气暂时不卖(风头过了,以后照样卖),或者不愿按政府希望的价格“贱卖”。而其他房源按12.5万-15万元/平方米进行备案,这个价位原本就是今年一季度该楼盘的实际成交价,在当前市场形势下,该楼盘也不可能涨多少,不跌就算不错了。只不过,经过这番折腾,企业品牌减分不少。倒霉?自讨苦吃?无理可讲!但愿早日形成泾渭分明的住房“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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