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委员会未必能管住食品安全
2011-06-15   作者:彭兴庭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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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台湾“塑化剂”风波蔓延到大陆,加上墨汁粉条、染色馒头、地沟油……今年可谓食品安全问题“暴发年”。为改变“九龙治水”的监管困局,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近日“重出江湖”,由五位副省长挂帅,引起全国关注,也被寄予厚望。有媒体打出醒目标题:五位副省长能否管住食品安全?
  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这是许多发达国家取得良好食品安全监管绩效的重要经验。比如,在欧盟,为了收拾疯牛病的残局,重获公众的信任,欧盟各国相继对本国的食品安全行政机构进行了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举措之一,就是将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职能分离开来,以“高质量、独立和透明”为原则组建科学委员会。受欧盟立法的影响,日本也于2003年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专门从事食品风险的评估,与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的风险管理职能形成相互制衡的结构。时至今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已经成为日本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最厉害的杀手锏。
  然而,橘生淮南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制度移植”的过程中,会不会“剑走偏锋”,而沦为聋子的耳朵——摆设。
  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核心要点是“独立”,关键职能是“风险评估”,即以科学检验为基础,对食品、药品中所含有害健康的成分进行客观、中立而公正的评价。一旦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某种食品的检验结果为有害,必然会对风险管理机构即进行实质审查的监管机构造成压力,甚至会影响到地方行政长官的“官声”。这种利害冲突意味着,“独立”是食品安全委员会安身立命的基石。
  一个委员会的成立,并不难,向上面要几个编制,申请几个办公室,再加几张办公桌即可。可是,要在行政科层中形成分权制衡的局面,却并不容易。又有哪个行政领导愿意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分一部分出去,并让这个分出去的权力来监督自己。据报道,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是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下成立的。尽管有五个副省长挂名,若这个食品委员会仍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框架内运行,甚至“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那么,这个委员会又如何有“独立之精神”,又如何与食品药品监督机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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