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市场化退市机制孕育伟大企业
2011-05-30   作者:董登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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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登新

  美国股市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投资市场。其中,“大进大出”是美国股市优胜劣汰机制及资源配置功能的充分体现。在IPO发审制度上,美国股市采用了以诚信和法制为双重约束的“注册制”;在退市标准上,美国股市同时采用了财务退市标准和市场化退市标准。正因如此,美国股市才能吞吐自如、大浪淘沙;正因如此,美国股市才能培育出了一批世界知名的伟大企业,例如,微软、英特尔、苹果及IBM等。
  众所周知,美国股市的退市标准与上市标准是大体对称的。比如,上市标准包括财务标准(如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与市场化标准(如股东人数、股价、市值、公众持股)两大系列;同样的,退市标准也对称地设计为财务标准与市场化标准两大系列。
  笔者认为,对于任何国家或地区的股市而言,其成长周期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初创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
  初创阶段。股市扩容速度比较迟缓,可供筛选的上市资源比较短缺,由于股市规模狭小 、法制建设滞后以及监管乏力,往往导致市场投机猖獗,管理比较混乱。例如,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前的美国股市,便处于初创阶段。
  成长阶段。一般表现为股市大规模快速扩容,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退市公司数量同步增加,但每年新增的上市公司数量远远超过当年的退市公司数量,因此,在这一阶段,挂牌的上市公司总数会不断创新高。例如,20世纪30年代初至90年代末的美国股市,大体经历了近70年的扩张周期或成长周期。
  成熟阶段。挂牌的上市公司总数不再继续增加,每年新增的上市公司家数与当年的退市公司家数基本持平,有时退市家数超过当年IPO家数,有时IPO家数超过当年退市家数。例如,当今的美国股市就已经步入了典型的成熟阶段。
  2008年10月1日,美国证交所(AMEX)正式并入纽约证交所(NYSE)。此前,美国股市主要由三大市场所构成:NYSE、NASDAQ及AMEX。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一场世界性大牛市,将美国股市的上市公司数量推向历史最高峰。1994年底,NYSE上市公司首次突破2000家,达到2128家。1999年底,NYSE上市公司数首破3000家,达到3025家。随后,NYSE上市公司数量开始逐年减少,从2006、2007年的新一轮世界性大牛市一直到今天,NYSE上市公司数大体维持在2000家左右。
  1995年底,NASDAQ上市公司数首破5000家,达5127家。1996年底,NASDAQ上市公司数创下历史最高记录,达5556家。随后,NASDAQ上市公司数开始逐年减少,从2006、2007年大牛市至今,一直稳定在3000家左右。
  1995年至2002年的8年间是美国股市从极盛走向平稳的重大转折时期,其间经历了2000年前后网络泡沫破灭以及2001年“9·11”恐怖事件带来的巨大冲击。在这大牛大熊的8年间,美国股市共有7000多家上市公司退市,创下股市发展史上的退市记录之最。
  根据7000多家退市公司的不同情况分析,退市原因大体可区分为三类:一是因并购或私有化原因自动、自主退市;二是因达不到持续挂牌的财务标准或市场化标准而被迫、被动退市;三是因法人过失或违法行为导致退市。
  十分巧合的是,在NASDAQ每年退市的公司中,恰好有一半是自动、自主退市,另一半则是被迫、被动退市(含违法犯罪)。然而,在NYSE每年退市的公司中,自动退市与被动退市的比例大约为3:1。
  在被动、被迫退市中,NYSE公司退市的前三位主要原因是:市值退市、股价退市、破产退市。与NYSE有所不同的是,NASDAQ被动、被迫退市的前三位主要原因是:股价退市、净资产或净利润退市、破产退市。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美国股市的市场化程度极高,股价变化能够充分反映投资者“用手投票”或“用脚投票”的结果,因此,股价退市标准和市值退市标准成为美国股市退市制度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美国退市制度的最大特色。
  近年来,NYSE(美国主板)上市公司数大体维持在2000家左右,NASDAQ(美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数则大体维持在3000家左右,从上市公司数来看,这也许是一个成熟市场的适度规模。因为NYSE每年有大约100至300家新公司IPO,但同时也有大约100至300家公司退市。同样的,NASDAQ每年有大约300至500家新公司IPO,但同时也有大约300至500家公司退市。
  美国股市的“大进大出”,与我国A股退市制度形成鲜明的对照。目前,中国股市正处在快速扩容阶段,还远未到达“IPO家数与退市家数大体相当”的局面,相反,在未来十年、二十年或更长时间,中国股市每年的IPO家数仍会远远大于退市家数,但二者差距将会逐渐缩小,尤其是随着退市制度完善以及市场化程度提高后,淘汰机制一定会发挥重要作用。目前,A股退市制度亟待改革,只有当超级垃圾股都能有尊严地退市时,股价信号才能回归其本色,到那时,股价退市法与市值退市法才有可能引入A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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