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利华涨价是正常市场行为
2011-05-26   作者:沈洪溥(经济学博士)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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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利华在被约谈、被罚款后,仍然选择涨价了。这在我们这个强调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国度里当然算是重大新闻。毫不奇怪,制造这类新闻的写手甚至用上了“顶风作案”这样的刺激字眼,让人觉得这家外国企业竟然胆敢违抗我国政府部门的命令,实在不仅是贪心逐利,简直是毫无眼力地逆天行事。
  可是,在政府约谈、行政处罚之外,有谁为企业的盈亏考虑过呢?
  尽管中外企业家们每逢在正式场合说漂亮话儿的时候,都要言必称“企业的成长源于国家、股东、客户、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之类的话,但是,正儿八经的职业经理人在出镜扯淡之余,大多数时间是必须为股东们创造价值的,否则一般难免被开掉。一言以蔽之,就算不涨价具备所谓社会责任,也必须保证企业的正常生存。若非如此,坚持以民意为口实,让一个纯粹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光干些割肉献血做奉献的买卖,不仅不合基本的人情世故,只出不进的日子也难得长久。
  所以,我们认为,联合利华此举无须被视作敌我矛盾,乃至被大加挞伐。我们要做的,是以正常心态来检视当前的通胀形势——政府部门不宜一味干预消费品领域的微观价格,民众也不宜一味期盼物价在行政干预下越低越好。只要楼价没有回归合理水平,水电油气等生产资料价格形成机制没有实现充分市场化,仅靠政府对下游环节价格实施硬性管控,注定劳而无功。
  一者,干预微观价格,有别于防范行业垄断,并非政府本职,不宜将越位视作本分。从猪肉价格飞涨到路人皆知那天起,平抑物价渐成各级政府政令惠及民生的主要着力点,监管、备案、处罚和控制等多种手段并用,明里暗里就一个要求——不许涨价。但政府行政力介入微观领域的动机看似以民为本,逻辑上却很难站得住脚。某些地区的水电油气价格早以“小步快进”的方式暗地涨了若干轮,就是不见行政强力干预。
  以消费品限价论,受益者诚然可能众多,但利益受损者为数却也不少,他们可能是有关企业员工,还可能是企业股东。当这些企业遭受成本挤压、利润缩水时,其实是以实现一种公平,制造另一种不公平。从此出发,价格干预政策旌麾所指,本质已有别于计划经济时代,并非政府让渡自身利益于普罗大众,而是在以某种非市场力量对利益进行重新分配,这是借助公平之名损害效率,并不值得赞赏并提倡。
  二者,物价涨幅有其客观规律,民众也需要以正常心态来审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该是个随行就市的指标。卖家诚然希望价格越高越好,而买者则认为再低也不够低。在完全竞争的理想状态下,价格齐刷刷定在边际成本上,当然是完美境界,但现实中,不完全的竞争局面、林林总总的交易成本,乃至品牌、技术、质量等差异性因素都会影响市场接近完全竞争。因此,理性的消费者当以价格是否与质量匹配、消费是否满意为衡量标准,而不宜单纯以高低作为判断定价合理与否的依据。
  价格高涨固然源于近来千夫所指的通胀,但价格低迷的通缩滋味也不好受。只要是公平竞争,厂家得到合理利润,消费者得到优质产品和服务,便是次优且现实的理想。物价基本不动、收入连续增加当然是市井小民的理想,不过更靠谱的愿景,还是让真实的居民收入增速快于物价涨速。最需要警惕的是,一切都仰仗行政干预。要知道,今天,我们向那个无所不能的非市场力量求告,期冀得到一点点好处;明天,这个无所不能的非市场力量同样可以轻易地拿走我们的一切。
  再说句题外话,政府部门操作政策即便是针对价格,也不应厚此薄彼。都是体制内衙门,不能有些部委对近年来房价翻数倍只是劝诫、警告,有些部委却对方便面、洗发水价格涨几个百分点就开出百万罚单,这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做法,注定是一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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