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的军令状如何才能实打实
2011-05-13   作者:殷国安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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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报道,有媒体最新曝出,河南、江苏等地部分地方政府将之前在建的教师宿舍、企业员工宿舍等统统纳入保障房房源,以完成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
  先看看背景,今年是我国保障房建设大提速的一年,要完成1000万套,中央已经和各地签订了军令状。根据住建部公布的计划,这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需要1.3万亿的资金。除了中央财政投入以外,约有8000亿元将会通过社会机构和保障对象及其所在的企业来筹建,地方政府就感到压力太大了。所以河南江苏等地的做法也就不奇怪。
  本是教师宿舍、企业员工宿舍,却统统纳入保障房房源,抵充今年保障房的任务,合适吗?有人反对,因为这些办法也许能够应付中央检查,但是地方政府却逃避了责任、违背了保障房的保障本质和分配的公平原则。但也有评论说,违建房也好,员工宿舍也好,只要质量过得去,符合保障房入住标准,而且还能解决政府资金缺乏的问题,为什么不盘活存量而非要新建呢?
  我以为,从实际情况看,保障房应该广辟来源,实行多元化。但任何房子拿来变成保障房,都应该符合两方面的条件:一是房子本身的建筑情况符合保障房的规定,从面积、质量、装潢到价格,都是按照保障房的要求建设的;二是该房入住的对象符合保障房的规定。如果没有这两条,那所有的职工教师宿舍、职工宿舍,甚至是过去职工购买的商品房都算成保障房,整个保障房的建设情况也就无从考核,局面会混乱不堪。
  因此,当前最迫切的,是明确哪些情况下的房子可以视为保障房,保障房的内涵和外延究竟涉及哪些房屋,甚至应该连盘活存量和新建的数量都应该写进军令状。所谓“统一”,就是各地保障房的标准要统一,才可能用统一的标尺考核责任制的落实。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尺,结果是拼命干的没有完成任务,弄虚作假的反而获得了先进。可见,不厘清保障房的标准,将会产生两个严重后果:一是,年初签订的军令状流产,大家都掺水造假,结果是皆大欢喜,都完成任务;一是,军令状虽然考核了,但是很不公平,纵容了弄虚作假者,老实人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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