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件为何多发
2011-05-09   作者:佑想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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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瘦肉精、毒豆芽、染色馒头……食品安全问题接连被媒体曝光,老百姓越来越没有安全感。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对老百姓而言是天大的事,也是最基本的需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可为什么食品安全事件仍然此起彼伏?
  目前,我国有食品生产企业40多万家、食品经营主体323万家,小作坊、小摊贩更是难以计数,而且这个数量还会继续增长。另外,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维护质量安全的自觉性总体上讲也还不够高,甚至还有生产经营者为谋取暴利故意违法违规。
  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盯人的监管方式显然力不从心,保障食品质量安全长期稳定可靠,归根结底还是要依靠法治。
  但是,目前的法网织得还不够严密,还有空子可以钻。比如,法律规定乳制品生产环节委托检验由企业自行送样检测,这就给了不法企业在样品上动手脚骗取合格报告的机会。又如,毒豆芽之所以可以“疯长”6年之久,就是因为对豆芽这类农产品初加工品,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应由农业部门还是质检部门负责监管,导致监管存在盲区。
  有些法律规定虽然已经很严密了,但却由于执法不够严格,并没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比如,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出于税收、人情、社会影响等种种考虑,还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在个别县乡,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竟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排斥甚至干扰;有的地方政府部门甚至还为企业隐瞒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认为只要企业进行了整改,就不需要对其进行惩处,更不需要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会让被保护的企业有恃无恐、恣意妄为,同时还会让守法企业感到吃亏,甚至引发对违法行为的效仿。
  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原因的确很多,但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容忍它存在的理由。市场秩序要靠法制来建立,所以,完善法制、加强监管和执法虽然是老话,却也是当务之急。只有让法律法规具有足够的威严,才能震慑住作奸犯科的人,才能给消费者信心。
  还有,纵观这几年的食品安全事件,社会监督力量都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三聚氰胺、染色馒头和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都是消费者通过媒体揭露出来的。可见,我们在编制法制之网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舆论之网的作用,让社会监督成为食品安全体系中最积极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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