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报道,今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记者会,邀请人大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谈“财政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谢旭人表示,今年民生开支将占中央财政支出2/3左右,另外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源:3月7日中广网) 民生支出将占到中央财政支出2/3左右,对中国广大人民而言,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从大处着眼,这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从“国富”向“民富”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从小处着眼,这是我国政府围绕着民生问题,在履行其:公共服务、经济建设、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等多项职能。此时全体中国人民,自然有用不完的好词,来形容巨额民生支出的价值。但是在兴奋之余,人们将自己的目光移向那些贪官污吏,移向那些热衷于“面子工程”的官员们,谁还能继续赞美、继续欢呼呢? 或许在此时,一些人又要拍桌子大骂:“他妈的,混球(指贪官污吏等人)!”了;或许在此时,一些人还会冷静的答道:“这是支流,我们的主流是好的。”大骂“混蛋”的人自然过于“激愤”,但以“支流”看待贪官等辈的人,又是否太过乐观了呢?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作为“支流”的贪官污吏要成为毁国家“千里发展大堤的白蚁”,又有何难!占中央财政支出2/3左右的民生支出,被贪官污吏私吞一些,让热衷于“面子工程”的官员“浪费”一些,将会“被缩水”多少呢?“缩水”的部分自然超不过全体人民享有的;但是少数贪官“得到的”,岂是老百姓可以断定的;以“面子工程”要谋的权,岂又是老百姓可以想象的! 2010年落马的贪官:有受贿1575次、数额逾千万的原河南封丘县委书记李荫奎;有贪污近两千余万的原甘肃窑街煤电集团董事长李人志;有挪用5.8亿公款的原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跃进……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贪官污吏,带来的危害,岂是“支流”一词所能算清的?上千万、上亿的人民币用于民生工程,惠及岂止“几人”?这些可列举的贪官污吏仅仅是浮出水面的,那些没有浮出水面的,又有多少,又贪了多少,谁又知道?如今巨额的民生支出,若是被以贪官“过雁拔毛”的捞一笔,又有多少农村校舍将得不到修缮;又有多少条道路修不了或是修不好了;……又有多少老百姓要“望巨额民生款而兴叹”了。这些“不幸的结果”,没人愿意看到,最好能杜绝它的出现。为了杜绝“不幸”的发生:一方面,政府须在已有监管制度之下,确立更为全面的监督方案,保证巨额民生支出具体流向的透明化,让每个民众参与监督工作。另一方面,如人大、政协、检察院等具有监督职能的机构要加强监督力度。此外,国家还可以设立监督巨额民生支出使用的专项机构,防止巨额民生支出被贪污。 巨额的民生支出要防贪官污吏,更要防““面子工程”的“糟蹋”。一些热衷于“面子工程”的官员,多是为了捞取权力和名声。现在他们借着巨额民生支出,搞一些中看不用的“面子工程”,岂非“顺手牵羊”的事?2010年重庆花费巨资修建的“五星级”厕所;南京拆迁城中村修“遮羞墙”;江西省投资近三亿和谐钟塔等,为代表的一大批“面子工程”,对民生问题而言只是“水中月,镜中花”,中看不中用。“面子工程”不仅中看不中,也不好追究相关官员的责任。追究不了搞“面子工程”的责任,只会让这些官员的胆子更大、老百姓受到的实惠更少。因此,政府必须追究“面子工程”的责任,让政绩评定与其挂钩,从动机上杜绝此种现象的出现。其次,对于具体工程的修建,必须让相关专家发言,多听取老百姓的声音,防止“面子工程”的出现。此外,热衷于“面子工程”的干部更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为人民办实事”作为自己的办事准则。 诚然政府要让达中央财政支出2/3左右的民生支出,在未来一年发挥重大作用,必须做好这笔巨款的防“疫”工作——提防贪官污吏的吞噬和“面子工程”的浪费。若是全国上下一起努力,替巨额民生支出防好了“疫”,上利于国前途、下利于民生工程建设。若是全国上下,没有替巨额民生支出防好“疫”,不仅是贪官污吏与“面子工程”的事,更是关系民生工程质量,甚至是关系国家前途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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