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垃圾分类立法之门
2011-02-23   作者:记者 叶前/广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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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垃圾围城”危机,在经历了2009年官民有关垃圾处理方式的强烈争议后,广州市日前出台了中国首部城市垃圾分类政府规章。即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向垃圾不分类行为开出罚单,借此推动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减害和资源化。

  芬兰:环保教育从孩子抓起
  图为赫尔辛基大市区的埃斯波市佩万凯雷学校6年级学生在环保课老师的指导下学习垃圾分类。
  芬兰公民普遍有着很强的环保意识,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芬兰学校长期坚持不懈进行环保教育。(资料照片)

  “垃圾围城”困局求助法规突围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自1999年以来,广州生活垃圾总量十年翻了一番。2010年,广州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近1.5万吨,进入终处理的逾1.1万吨。
  2009年,因垃圾焚烧项目遭遇一些群众强烈反对,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广州,面临着严峻的“垃圾危机”。
  “现有的两个垃圾填埋场最迟将于2012年填满封场。如果不兴建新的垃圾处理设施,最多再过两年,广州每天将有1万多吨垃圾无处处理,正面临‘垃圾围城’的巨大危机。”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志毅说。
  然而,在“垃圾围城”危机的另一边却是,市民对垃圾焚烧这一被政府极力推动的处理方式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上官民无法达成一致。
  去年1月14日以来,广州市便启动“垃圾处理,网上问计于民”的公众意见征询活动,持续两个月听取市民、专家和任何关心垃圾处理人士的意见。
  时隔不到两周,广州市全面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分四色垃圾筒投放。与此同时,广州市城管部门已启动餐厨垃圾回收利用项目,只此一项,可以令进入终处理的垃圾减量4000吨-5000吨。而且,为推动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处理规范化和法制化,广州市已于去年1月将垃圾分类列入2010年度立法计划。

  向垃圾不分类开罚单

  “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于每立方米500元罚款。”这是将于4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作出的硬性规定。
  根据《规定》,广州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对于市民而言,最开始并不需要自行购买垃圾分类收容器,而只要把“干”“湿”垃圾分开就可以,然后由环卫工人从干垃圾中再分出可回收垃圾,到了回收站,还会进行一次再细致的分类。
  对于垃圾分类所需要的回收容器,《规定》作出了明确:“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负责,有物管的小区,由物管公司负责,单位的由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公共场所的容器,由场所主管部门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与对不分类投放进行处罚相对应,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说,这样做事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垃圾分类最主要的目的要达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先分流再分类,然后再处理,去年广州市源头产生的生活垃圾下降率已经有明确的效果。废品回收率提高、资源化率提高后,末端处理率就可以减少。”

  垃圾分类立法能否破解“垃圾围城”困局

  对于这部命名为《暂行规定》的政府规章,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林琦说,之所以是《暂行规定》,也是为了在实施中根据具体情况再做修订,待条件成熟后,再通过程序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记者注意到,在此前的有关垃圾处理方式的强烈争议过程中,市民并非不分青红皂白地反对任何垃圾焚烧,而是反对“不经垃圾分类处理的焚烧”。换言之,垃圾分类立法至少在有关垃圾处理方式问题上凝聚更多的社会共识。这一点也得到了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赵章元的认同:“不论采取哪种方式处理,垃圾分类都是减量、减害、资源化的关键性一步。”
  实际上,自去年启动垃圾分类试点以来,广州已经在垃圾减量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据统计,广州市去年日产垃圾约1.5万吨,这个数字比2009年减少约2000吨。另一组数据也值得关注,去年广州市垃圾末端处理率为73.8%,比2009年降低了5.8个百分点。换言之,去年广州超过1/4的生活垃圾被变废为宝,回收再利用。
  此前,广州官方公布的数字表示,日产垃圾量和进入终处理的垃圾量每年还在以5%-7%的速度增长。如果排除其他相关因素,广州已经用数据说明垃圾分类在实现垃圾源头上减量和资源化方面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然而,一纸规定,一张罚单能否全面推广垃圾分类仍有待实践检测,新规的效果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实际上,在中国各大城市,以是否可回收而进行的最起码的分类早已有之。然而,对于哪些是可回收的,不少市民仍然很模糊,所以,在已经普遍设置的绿、黄两色分类垃圾桶中,乱丢乱扔现象仍十分常见。“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相应的设置配套,垃圾收运处理也需要同步跟进,对于市民而言,除了处罚,更重要的是指引和教育。”赵章元说。
  张建国表示,广州市城管委马上会下发《分类指引》,发放到每个市民家庭,在4月1日《规定》实施之前,肯定会下发到市民手中。此外,广州市的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还将宣传垃圾分类,以此广而告之。
  “垃圾分类要从娃娃抓起”,这是许多垃圾分类做得十分成功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之谈。在日本,从幼儿园开始就设置了相关的课程,垃圾分类还是留学生的第一课。台北、香港的中小学也都设置相应的环保生活教育课程。
  “垃圾分类注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即使有规章,有配套,也需要时间让市民养成习惯,我们不能期望今天法规出台了,明天或者明年就要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郭巍青说,“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暂时见不到效果就不去做,不去推动,这是整个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的结果。”
  此外,对于“50元的罚款”是否能真正起到威慑和制止的作用也有不少质疑?长期关注垃圾分类管理的广州市民“巴索风云”建议学习垃圾分类先进城市的经验,对乱丢乱放的,除了罚款,还可以罚去做义工,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与此同时,奖惩结合,对那些积极参与的市民和单位可给予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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