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A股 监测预警不能缺位
2011-02-17   作者:王大贤(山西省社科院特约研究员)  来源:上海证券报
 
【字号

  国务院本周正式出台了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安全审查制度,并将从今年3月起实施。这一制度主要是确定了涉及国防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并购安全审查范围,防止境内军工及配套企业,以及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实际控制权被外国投资者取得。
  过去30年,是中国深度融入全球化的30年,对于外资企业的准入和吸引外资,基本采取不设防的开放式引入方式。无疑,这对于中国成为全球制造业基地,升华为全球贸易强国居功至伟。但外资和外资企业在华的“开放性”发展,乃至在华所享受的税收、土地等超国民待遇,也带来了不少负面效应。特别是外资对攸关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企业的并购企图,事关中国的国家安全。无论如何,以物流、资金流、技术流和人才流为动力的全球化,毕竟仍受制于国际政治的影响,在以利益为主导的国际博弈大格局下,中国实施外资并购审查制度,既是接轨国际惯例,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举措。中国对外资并购审查,既是现实的自我保护,也使中国处于和其他国家同等的博弈平台上。但这一制度并未对外资通过A 股并购有关重要行业企业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这或许是个更急迫的问题。
  外资并购A股,是指外国投资者以协议转让、面向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A 股股份,使该上市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被控股企业。外资并购A股,固然可以加速我国经济开放的速度,促进我国与世界经济的进一步融合,进一步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深度,但对人民币汇率机制、证券市场监管、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等多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非直接投资形式的资金“大进大出”,可能隐藏一定的风险,若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我国的金融稳定。
  笔者认为,关注外资并购A股的发展动向,重点是把握跨境资本流动的趋势,并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和机制建设,力求做到既方便外资并购A股资金的正常运用,又要努力加强安全审查、有效防止和阻遏商业垄断、恶意并购活动。为此,证监会、商务部、央行、银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应全力提高协作力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证券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实现对证券投资项下外汇、人民币资金流入与流出的实时动态的全过程监测,通过及时、动态地了解和掌握外汇、人民币资金流向的规模、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强化预警分析功能。充分运用反洗钱信息系统,加大对高频大额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以“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交易和跨境洗钱活动,保护和便利合法的资金流动。
  毋庸置疑,外资并购A股的相关规定应加快制订。在目前的法规框架下,管理部门或可调整和完善与并购有关的管理法规,就各个具体问题做出修订或补充条文,拿出统一、透明、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操作规定。比如,建立有效的审核机制,对资本流入和流出实行“全程监管”,防止投机性资本流入;对外资通过二级市场买入A股,在实际操作中应要求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资金管理),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投资运作)等;对外国投资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应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再一个步骤是,建立外资在沪深股市获得收益后的有序流出机制。针对外国投资者以定向发行、协议转让的方式来间接实现并购A股,三年届满后可将股份出让的问题,可以提前制订应对措施,明确外资持股三年后如何退出的规定。在资金退出A股并回流海外时,需要监管其是否符合退出机制的要求,以及是否有非法获利后逃汇的可能,以避免资金的非正常流动给我国的金融市场造成冲击。
  当然还要制定相应的处罚条例。在并购和海外重组上市过程中,审批部门的审核标准多数依赖于中介机构的专业报告,中介机构的作用举足轻重。因此,对那些不尽职和出具虚假报告的中介机构,予以相应程度的处罚也非常必要。
  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进入A股市场资金流动监测预警机制,具体来说,首先需要建立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起来的监管指标和分析评价方法,编制跨境资本流动统计表和证券投资头寸表,以此设置外资并购A股状况监测的安全指数,准确预测资金流出情况,如出现异常,及时预警质询,并进行现场核查,随时掌握资本流入积累和存量的增加以及收益汇出等对外汇的需求,以控制资本流动的合理规模;其次,还需要充分运用外商直接投资统计系统、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与外汇账户系统、高频债务监测预警系统,提高统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切实增强中国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世上任何一国经济的崛起,都需要吸纳、整合不同的资源。利用外资包括跨国并购,是一场立足双赢的博弈,在跨国公司把中国企业纳入其全球经营版图中的时候,我们也要把跨国公司的资源融入中国经济体系中。因此,更加积极地吸纳全球资源、更加主动地整合全球资源,是新时期提高引资水平的题中应有之义。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外资啤酒瞄上我中低端品牌 2011-02-16
· 对外资也可以说“不” 2011-02-15
· 冰箱业:中国品牌模式创新瓦解外资优势 2011-02-15
· 我国将建立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 2011-02-14
· 外资并购安全审查须有制度安排 2011-02-14
 
频道精选:
·[财智]天价奇石开价过亿元 谁是价格推手?·[财智]存款返现赤裸裸 银行揽存大战白热化
·[思想]王迎晖:连续降雪相当于一次加息·[思想]从进口产品量价看结构优化紧迫性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