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股发行询价机构黑名单
2011-01-26   作者:叶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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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 檀

  来势汹汹的新股破发潮,再次激起股市对于新股“三高”发行的制度性质疑。
  中国证券市场尤其是中小板与创业板的“三高”发行并非不可控制,关键是我们想不想控制。
  A股市场存在两大溢价一大漏洞:一是严控上市造成上市资源饥饿疗法下的发行溢价;二是缺乏退市机制造成上市溢价。由于基本没有退市风险,风险折价成为一纸空文。在发行上市过程中的技术漏洞,就是对于有意虚报价格的询价机构缺乏严厉的惩戒手段,而对失去诚信的中介机构过于温柔,一些上市业绩变脸的公司背后那些中介吹鼓手,扰乱了市场、侵害了股民的权益,却置身事外。
  在2010年初上海的一次新股发行改革论坛上,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表示,询价机构整体报价偏高,或是由于部分询价机构不能到位尽责,简单以股份盈利为目的,存在抬高报价水平的倾向。比发行权证稍好,朱先生承认了询价机构存在高报价水平的倾向,但最近一轮新股发行开出的一味主药是增加询价机构,这相当于在红斑狼疮上贴上一副狗皮膏药,根本是药不对症。
  增加询价机构,在新一轮发行体制改革中被寄予重任,被认为是达成市场新股均衡价的重要手段,但在短期作用之后,增加的询价机构反而成为利益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存在虚报价格等劣行。似乎这些公司的存在,只是为了印证在中国市场中合法充当价格托的无限“钱”景。
  询价机构主要包含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QFII和财务公司,在新的新股改革中,把经保荐机构推荐的其他机构总称为第七类机构。截至2010年11月底,第七类询价机构达到近250家,加上原来的270多家,合计超过500家询价机构。第七类机构在最近的询价中已经有所体现。据报道,根据相关上市公司的公告,在去年11月底发行的江苏旷达、星河生物和宋城股份询价中,第七类机构给出的平均报价,高于券商、基金、保险等其他机构给出询价的平均值。
  高报询价已经成为某些公司的癖好。从网下询价情况来看,新华信托和东吴证券两家机构最为活跃,且申报价格较高,粗略计算,东吴证券网下询价平均高出新股最终发行股价约18%。其中,在对先锋新材询价时,东吴证券给出的价格为35元,高出先锋新材最终26元发行价34.62%。新华信托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该公司参与的44只新股网下询价中,有20只新股被其给予超过最终发行价15%的价格,其中最高偏离值达36.21%。
  这些公司失去的只是信用,不过这些公司本来就没有什么信用,而通过高询价,却获得的是无限的生意可能。
  首先,以高价向上市公司递上“投名状”,在证券市场获得江湖地位,明确地告诉利益链条上的人士,我们愿意当托,并且乐此不疲;其次,报出高价可以确保自己参与新股的摇号配售;最后,他们以被专业人士唾弃的价格挤掉了专业、理性的报价机构。
  相比而言,外资要谨慎得多。截至2010年9月1日,共有93家外资机构获得QFII额度,其中有34家具有询价资格。据需要公布询价明细的创业板公司的公告,鲜见QFII参与新股的询价,即便报价也处于低端,这显示了以“价值投资”著称的QFII对过高的新股发行毫无热情。
  我们应该对外资的理智表示鼓励,同时不得不提出,目前的新股发行市场对于询价机构既无约束又无惩戒,只是依靠询价机构的道德自律,无异于“三高”发行的帮凶,口头上十分严厉,暗地里却在鼓励发行市场中劣币驱逐良币。
  增加询价机构、增加询价的托,上市公司增加的发行成本完全可以高报价从市场获得,只要能够上市,所有的成本由投资者承担。在创业板上每家公司高达上亿的超募,就是指出了掠夺与博傻的事实——在破发之前是没能成功打新的二级市场投资者,在破发之后则是打新者承担。破发的出现会导致机构之间的肉搏战,最终的结果通常导致市场失去融资功能。
  对于屡屡乱报价的询价机构,完全有办法可以处置。
  首先,最便捷、成本最低的办法是建立询价机构“黑名单”,将询价结果偏离度公之于众,以偏离发行价20%为标准,一次、两次偏离黄牌警告,三次乱报价坚决罚出场,让这些询价机构彻底失去竞赛资格,相信在利益与惩戒面前,询价机构不得不以专业的心态抑制自己的贪欲。依此标准,新华信托、南方基金、华林证券、华泰证券等机构或被罚出场,或者已吃黄牌。其次,建立风险自担原则,高报价者对自己的报价负责,以真金白银高价购股(可以高于发行价),显示自己对该公司未来前景的看好。
  让公司为自己的信用买单,十分公平、十分公开、十分符合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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