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官员的水电污染激辩交锋到底
2011-01-04   作者:张海英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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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年末,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凌江指出:“水电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比火电造成的污染更严重。”对此,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专访时表示,他不认同环保部官员的说法。
  这样的争论无疑对公共利益而言是有益的,所谓“理越辩越明”,就是要充分、深入地争论,才能让公众清楚究竟是水电污染严重还是火电污染严重,两者污染的根源在什么地方。
  不过,这样的观点交锋最终能否还原污染真相,现在还不好定论。在我看来,大概有四个因素会影响真相还原:
  首先,能否交锋到底还是个未知数。众所周知,无论是部委之间还是部委官员之间,公开的意见交锋很少见,很多时候都是一团和气。早些时候,就新能源产业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科技部曾公开反驳工信部、发改委。但这场观点交锋很快就没有下文,不了了之。
  其次,是真理之争、理性之辩,还是偏见之争,值得关注。我注意到,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发表了一篇题为《环保官员应该懂得科学常识和起码的逻辑》的文章,认为“这位环保官员没有任何新意,而不过是重复一些伪环保污蔑水电的谎言”。我以为,环保部官员污蔑水电之说值得商榷。
  观点PK,完全可以摆事实、讲道理,怎能以“污蔑”、“说谎”之类的词来打击对方呢?这似乎不像是真理之争,倒像是偏见之争,有攻击之嫌。但愿攻击之词不要再出现在后续的观点交锋中。
  再者,为公共利益而争,还是为部门“私益”而争,需要观察。张博庭称:“各部门在水电项目上力争更大的话语权的行为可以理解,作为一个水电专家,我是希望水电能够更好地被合理利用,而不是被妖魔化。”显然,公众要追问,争取话语权是为公益还是为“私益”?究竟是谁为公益谁为“私益”?
  事实上,许多重大问题上的争论表面上看是为公益,实际上是为“私益”,即为了部门利益,在某些方面捍卫自己的权力或为自己争取权力。据说,医改、房改等改革不成功,很大程度上是部门利益从中作梗。但愿此次关于水电的观点之争多些为公益,少些为“私益”。
  另外,就水电建设是否破坏环境,争论已延续多年,据说是世界性争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这场观点交锋的结论。不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交锋双方有充分的论据,公众还是能当好裁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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