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描淡写式问责难解土地违法
2010-12-22   作者:安邦咨询研究部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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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土部和监察部、人保部等三部委联合启动土地违法约谈和问责行动,此次共有12家土地违法县市的“一把手”被约谈。被约谈的官员来自于陕西渭南市、山西运城市、黑龙江佳木斯市、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湖北省襄阳市、黑龙江铁力市、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山西大同县、黑龙江牡丹江市阳明区、辽宁灯塔市、浙江上虞市、辽宁庄河市。12名地方官都表示,对被约谈感到很震撼,深感自责,愿意接受国家土地总督察的批评。
  土地问责约谈的做法比过去的问责方式都要严厉,相信会对一些地方官员产生震动。但是,无论国土部以哪种方式问责,都无法完全遏制各地政府推动的土地“违规”行为。
  从国土部本次约谈对象来看,带有明显的“试点”性质。这些地区并非最发达地区,无论是今年国土部挂牌督办的案件所涉及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辽宁沈阳等城市,还是此前被媒体曝光的1457宗囤地黑名单中数量占据前几位的广东、重庆、江苏等都不在此次约谈内。这种多少有些避重就轻的约谈方式,显示国土部土地问责的决心不大,无法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
  2008年6月开始执行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土地违规的处罚给出了量化指标。其中,根据违规和严重程度不同,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的四种处分,分别是警告或记过,情节较重的,是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才撤职。另外,在易职或易地做官不能禁止的情况下,即使被问责,问责也很有可能成为一种“工作调动”。
  土地问责的板子虽然打在地方政府的屁股上,但土地问责难有显著成效。因为土地问题的根源事关制度——财税制度甚至政治制度,远不是一个违规问责就能解决的。
  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财政收入来源,是土地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自从1994年中国税制改革后,中国地方政府普遍面临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问题。地方承担了较多的公共事务,但相应的财政收入却被中央分走过高的比例。
  房地产市场发展起来以后,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大幅增长,大量弥补了地方财政的缺口。2002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收入达到2417亿,2003年-2007年,分别为5421亿、6412亿、5884亿、7676亿、11947亿,2009年进一步增至1.5万亿元。地方经济要发展,民生保障支出不可缺少,目前地方政府又面临巨大的保障房建设资金的缺口。仅2011年计划开建的1000万套保障房,就预计需要建设资金近1.4万亿元,接近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没有新的来源的情况下,力度非常有限的土地问责根本无助于杜绝土地违法行为。
  对于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尚可通过创意产业、总部经济、文化产业等占地少的方式来发展经济,对于三线城市或县级市,基本上只有华山一条路——制造业,而这必然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虽然中国经济面临转型,但并没有一个在全国统一的、操作性强的转型方案。在没有其它部门配合的情况下,仅国土部门一家的问责无法遏制地方政府对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的追求。更何况,对地方官员的考核总体上仍是GDP挂帅,对土地违法睁只眼闭只眼,被国土部问责的概率不大,因经济快速增长被提拔的概率却比较大,这也让地方“一把手”有在土地利用上大步向前的“勇气”。
  因此,无论是本次国土部小范围的约谈12位“一把手”,还是更大规模的问责,估计都只是走走过场,总体上不大可能有效遏制各地比较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
  总之,国土部不可能完全严格地去问责地方政府,究其根源在于土地问题的根源是财税制度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是各种矛盾集中的体现。因此,土地问题未来最大的可能不是靠运动式执法来求得解决,而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博弈之后重新达成一种新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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