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国企高管薪酬不能只盯经营业绩
2010-11-30   作者:皮海洲(湖北 财经评论人)  来源:新京报
 
【字号

 
  皮海洲

  最近五粮液首次公布了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薪酬。根据公告,2009年公司高管考核领取薪酬金额十倍于此前年报中公布的“已领薪酬总额”,而若这些高管在3年任期内不发生变故、达到经营业绩考核要求,他们每年人均年薪将达到126万元,一举超过了茅台高管人均67.18万元的薪酬水平。
  这显然是一个更加可信的数据,较之于2009年年报显示的该公司董事长唐桥的年薪仅为9.25万元无疑令人信服得多。不过,五粮液高管薪酬的突然“井喷”,同样也让很多投资者一时难以接受。五粮液高管薪酬确定的依据是什么?五粮液公告显示的是《关于2009年度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的公告》,可见其考核依据应该是“经营业绩”,但这样的考核并不全面。笔者建议,其薪酬考核体系至少应该包括这样四方面的内容。
  首先,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必须与上市公司的效益挂钩。五粮液的“经营业绩”考核应该属于这个范畴。根据这种考核方法,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增幅不应超过公司业绩的增幅,上市公司业绩下降时,高管薪酬也必须同步下降。不过,在效益考核这个问题上,不同的公司可提出具体不同的考核方法。比如一些垄断型公司,公司业绩的增长更多是政策性的,与高管的努力与否关系不大。因此,这样一些公司高管薪酬的增长速度应该大幅减缓才合情理。
  其次,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必须与上市公司分红挂钩。参照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所规定的30%的现金分红比例,在考核高管薪酬时,可将30%的分红比例确定为基准分红比例。在此基础上,实际分红比例每增加1%,则高管薪酬就增加1%;反之,则以相同的比例扣减薪酬。这样就不会出现上市公司不分红,高管高薪大幅增长的现象。如五粮液是一家吝啬于向投资者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其高管薪酬出现大幅的增长,难以被投资者认可。
  其三,对于那些受到证监会、交易所以及其他有关监管部门处罚的上市公司及高管,同样需要扣减其当年的激励工资。
  此外,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必须与公司职工的平均水平相挂钩。一方面是避免社会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高管们能够进一步关心职工收入情况。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反通胀垄断国企责无旁贷 2010-11-19
· 埃森哲:中国企业尚处于全球化初始阶段 2010-11-16
· 境外融资大增10月中国企业IPO创新高 2010-11-16
· 《再造卓越》给中国企业家的警示 2010-11-11
· 李若谷:国企赴美投资几乎全被否决 2010-11-10
 
频道精选:
·[财智]天价奇石开价过亿元 谁是价格推手?·[财智]存款返现赤裸裸 银行揽存大战白热化
·[思想]黄祖斌:中国银行业的利差低于国际同业·[思想]财经洞察:“气荒”濒临 何以解忧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