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有其事的"村民暴富后怎么办"
2010-11-24   作者:刘洪波(《长江日报》评论员)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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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了以后怎么办,很容易成为题目。近三十年来,这个话题先是缠着个体户,后是缠着企业主,现在缠着富二代,最新的目标,看来要转到城市农民身上。
  央视的《新闻1+1》栏目,最近讨论了“村民一夜暴富”。节目当然是精心准备的,记者在前面拍,主持人在家里谈。记者拍的,大多是“一夜暴富”的村民不知道怎样过日子了,主持人谈的是农民手上拿这么多钱,又花不好,如何得了。好在特约评论员王锡锌还明白,没有把“一夜暴富”的帽子按在村民头上。
  我当然不认可村民被城市拆迁“一夜暴富”的说法。这个说法不只对被征地拆迁农民所获补偿冠以道德贬斥的意义,而且掩盖了土地征用的实质——不会有人说赵作海冤狱10年获赔60万元是一夜暴富,一些城市里的农村居民,世代拥有的土地被征用,然后永远不再拥有,获得一定补偿,岂能算是“一夜暴富”呢?
  今日中国,征地拆迁的问题,主要不是“农民一夜暴富”,而是被征用土地的人们权益受到明显损害,有时损害几乎达到掠夺级别。《新闻1+1》拍摄北京大望京村农民,一个“无强拆,无上访”的拆迁奇迹,固然无不可,但这是不是可以支撑“农民一夜暴富”的话题呢?以此发起“一夜暴富怎么办”的讨论,除了前面所说的道德贬斥不当,是不是还有夸张“拆迁致富人群”,以及夸张这群人的不良生活状态等问题?
  北京大望京村拆迁,《新闻1+1》自己都表示这是“奇迹”。如果这些拥有土地的人,能够自己开发,能够出售开发权,他们是不是更能致富,而且富得更为长久,从而也用不着别人来谋划“暴富之后怎么办”?就算这些拥有土地的人,在土地问题上只能与政府发生关系,那么如果是出售土地而不是土地只能被征用,尽管只有一个垄断的买主,他们所获也将远胜现在吧。
  但是没有办法,拥有土地的农民,其土地只有被征用或者不被征用,从而获得补偿或者不是补偿,这就是法律。而基于这种法律,征地中有各种违规,得不到“严肃处理”。基于这种法律,也有北京大望京村这样的“奇迹”,所获补偿达到了令《新闻1+1》认为有必要提出“暴富之后怎么办”问题的程度。
  为了完成这样一个提问,《新闻1+1》拍摄了这些“奇迹”待遇者的生活,或者准确地说,定向搜集了他们生活不良的证据,再加上搜集到别的地方一些“奇迹”待遇者的不良生活,从而使得问题像一个真问题。这些不良状态包括,家家买房、买车,“宝马当黑车来拉客”,“有钱之后挂一根很粗的金链子”,为钱“谁也不理谁,大打出手”,“家庭净是离婚的”,“想不开的就爱得病”,在不让养鸟的地方养鸟,赌博,挥霍返贫,“不工作、不上班了”,制造灭门惨案等等。
  这些是真实的吗?当然都是真的,都是真实的事情,然而这些真实的事情是不是都算问题,如果是问题,又能否归于“暴富之后怎么办”之内?例如有钱了买车买房算不算问题,例如在违规养鸟、赌博算不算暴富才出现的问题,制造灭门惨案是极端个案还是暴富村民的现象,例如财产官司增加是财产关系重大的一般现象还是暴富村民的特殊问题,等等,岂能不分彼此全盘归于“村民一夜暴富”的题目之下。
  生活总归是生活,常态与异态都有,当你去集中展现异态,人们正常的生活就显得一无是处,但这不过是夸大其辞的传播。不同的生活要面对不同的问题,手里没有一分钱有它的问题,叫花子可能为了谁享用一碗剩饭大打出手,掌握了大笔可直接使用的财富也会产生它的特殊问题,然而,这未必与这个人曾经是村民还是市民有关,未必与所获是来自于征地补偿还是来自于澳门赌场、彩票中奖、受贿贪污和兴办实业有关。
  富有富过法,穷有穷过法,绝大多数人能够打理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富日子怎样过,尤其无须旁人操心,而无以为生和维生艰难的人,才值得你忧心。对被城市化的农民,真正的问题,可能在于他们将怎样重建身份认同。土地失去,意味着没有了财产保障;农业不再是他们的工作,在城市他们需要获得新的工作;新的居住方式意味着社会关系和交往方式的改变,“深度城市化”而不是那些补偿所得的钱,才是他们面临的特殊问题。对拆迁农民拿到补偿款后的一时性生活状态忧虑重重,眉头不展,与其说是关心,不如说是优越感。央视主持人甚至假借“人们也在想”,提出“现金的补偿是不是最好的方式”的疑问,可见在“不会花钱”的农民面前,优越性达到了何种程度。
  “村民一夜暴富怎么办”,展现诸多村民拿到钱后不知何以的状态,表明了对农民同样具有一般的经济理性怀疑甚至否定。将1000万元突然给予任何一个人,可能一时之下都会不知所以的状态,非仅农民如此。能否迅速安排1000万元的合理使用,这主要与经验和历练而不是出身有关。对大多数获得补偿的农民来说,你没有必要担心他们是否具备安排自己的财产的理性能力,就像你不能用研究生也可能被拐卖来否定知识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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