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制不是常态下的正常措施
2010-11-17   作者:郭文婧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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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食品价格上涨过快引起高度关注,有关方面最近将出台政策控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及各地政府可能跟进出台一揽子控制物价上涨的措施,具体可能包括限价、“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价格补贴以及严惩囤积居奇等,尤其加大对炒作棉花和玉米行为的惩罚力度。(11月16日《中国证券报》)
  应对物价上涨,方法有多种,世界各国常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价格管制,这是最原始简单的方法;二是通过财政、税收、货币等金融政策来调控,这是目前用得最多的方法;三是通过升值本国货币来减缓输入型通胀,这种做法很容易对出口造成影响;四是通过减税以提高经济效率来对冲通货膨胀的影响。
  其中,价格管制以前不少政府都采用过,但很少有取得良好效果的。因为价格管制在导致市场定价失灵的同时,也否定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抑制了生产积极性,这注定了价格管制只能是紧急状态下的紧急措施,不可能成为常态下的正常措施。
  应对通货膨胀,必须根据通胀的形成原因对症下药。我国这一轮通货膨胀的成因,主要是超发货币引起的,虽然对是否超发了43万亿货币存在争议,但对超发货币的事实本身却是没有争议的。面对物价上涨,人民群众意见很大,根本原因就是百姓本身还没有富裕,却遭遇通胀,导致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下降。
  如果目前实行价格管制,必然会产生三大后果,一是打压了农产品价格,将挫伤农民种田的信心,会危及我国的粮食安全;二是多余的社会资金需要找出口,极有可能导致房价调控难以实现预期效果,导致其它商品的非理性炒作;三是会刺激政府对市场活动的微观参与,将加剧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还会增加权力的寻租与腐败的机会。
  目前,在“调结构”的背景下应对通货膨胀,物价管制并不是最佳选择。我认为,目前可以考虑采取综合措施,一是继续提高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率,配合加息;二是将人民币适当升值与减税相结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减轻百姓税负;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加快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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