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律师兴则国家兴
2010-11-02   作者:江平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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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律师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标志。前几年,孙国栋主编《中国大律师》,约我写序,我就以《律师兴则国家兴》为题,指出了律师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律师兴则国家兴——只有律师制度发达了,国家的民主、法制制度才能够更加完善,律师制度的成败关乎国家的兴亡。我们看西方国家,对人权的重视、对法治的重视,很大程度上都表现在对律师作用的重视上。
  中国律师现在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为金钱所诱惑,从事律师职业,却以发财为目的。律师最容易产生哪些职业病呢?
  第一个是麻木。在学校里,我这一辈子都是从事法学教育。我跟同学讲,你们在学校慷慨激昂也反对腐败,你们可以说反对这个、反对那个,这个不满、那个不满,可是一当了法官之后,可能比老法官还黑。在学校学习的时候赤子之心,真是满腔热忱,但是一到了官场,一旦从事某些职业,他的赤子之心就容易麻木了!我觉得,现在学法律的人面临的问题,主要就是缺少赤子之心。
  对于司法界黑暗腐败的问题,律师应该说是最先知道的。那么法律的强大或者软弱,法律里面的各种问题应该说律师最有亲身体会的,这是我们司法改革、我们法制建设动力的一个重要部分。因为你最先知道,甜酸苦辣体会得最深啊!但是,我们有很多律师碰到这些东西忍气吞声,一句话不说,明哲保身。这个问题对于我们来说很值得注意。我不是让律师人为地去过苦行僧的生活,但是如果过分安乐,我看这个国家就危险了。
  第二个是浮夸。浮夸是律师的另一个职业病。有些人跟我讲,他说找过某个律师,这个律师跟他承诺,法院人都认识,这案子交给他没问题。有些律师可能能耐不小,有的可能能耐还不太大,但是包打官司,跟当事人说起来,口气很大、信心十足。这个现象我觉得值得注意。
  当然你可以说,律师为了拉案源,总要跟当事人说好一点,不能说我一点本事都没有,我在法院一个人都不认得,那谁找你?律师本身,就是靠自己的知识和机智来办事,你的知识、你的聪明、机灵,能够帮助你非常敏感地抓到一些有利于当事人的东西,那么如果我们再不注意这一点,就最容易产生浮夸。(作者系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本文节选自《北京日报》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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