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发展学”的自白书
2010-10-15   作者:刘洪波  来源:经济参考报
 
  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了犹未了。10月12日,有宜黄官员投书财新网,为强拆声辩,一言蔽之,“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其对“强拆有理”的坦然自白,浮显了部分官员的“强拆发展学”。
  该文除了闪烁其辞地暗示媒体“别有目的”、直称媒体“笔杆子杀人”,这份强拆声辩书又将政府受到社会质疑的主要原因,解释为“很多人都或多或少地对社会存在一些不满”,以及人们在网络上伸张正义的无风险帮拳,而政府“合情合理”的说法被无视。这样,政府就变成了有理未得伸张的冤主。
  “宜黄投书”一面表示了对政府“知其不义而为之”的赞赏,宣布“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一面又叹“以德治国”之不能施行,因为民多刁顽,“人心不足蛇吞象”,竟敢向政府提出拆迁补偿,妄图“一夜暴富”。什么意思呢?政府在抓发展,民众便要以服从之德去配合,说拆就拆,说征就征,少啰嗦,不废话,默然而行。这就德治大化了。
  这种“强拆发展学”坚决反对依法行政的“本本主义”,反对“一切机械照搬法律”,好像依法行政无须法律本本,而要在本本之外灵活机动。
  这种“强拆发展学”当然不会承认世代相传的房产或者土地的经济与情感价值,而只承认政府是价值的创造者,“如果政府不开发,你地皮、房子有那么值钱么”?土地和房产没有价值,空手套白狼的开发才创造价值,这就是其“发展经济学”。
  这种“强拆发展学”为求自立,甚至厚诬现代政府治理。它不改变政府角色,而坚决以发展为己任,降低市场功能、挤压社会空间、损害私权也在所不惜。而且认为政府绝不能像西方那样充当“守夜人”,当太平官。“强拆发展学”根本抹杀了现代政府在保障公民权利、增进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努力,也无视现代政府在制度和舆论上所承受的巨大压力。
  且看其一往无前的宣告:“如果迁就被拆迁户的利益诉求,……政府肯定吃不消”,所以“只要地方要发展、只要城市化没有停止,强拆工作就依然要进行下去”,“容易出问题这是肯定的,但政府不能因为容易出问题就放弃不做”。
  这种逻辑怎么能够产生?政府本质上应当完全代表民众,现在却在宣称民众不答应的事情也铁了心照做不误。据称,这是因为它自信代表了民众的根本和长远利益。然而,究其实也不过是权柄的自我扩张和权力的心态膨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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